关于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0-04-10 00:00:00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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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开党字〔201014

 

 

中共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工委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局(办、处、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三驾马车抓招商、党群合力抓经济”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的目标,现将2010年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2010年,实际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力争1亿美元;合同外资1亿美元;内资15亿元人民币(各单位工作目标见附件)。

二、   工作内容

(一)  鼓励引进符合国家、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项目;

(二)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上市公司或列入国家、省级以上重点项目;

(三)  鼓励引进电子商务、IT产业项目;

(四)  鼓励引进节能、环保型的绿色能源项目。

三、   考评办法

根据各部门(单位)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记分考评。

(一)目标任务(90分)

完成当年实际利用内外资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9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二)产业导向和项目规模(10分)

引进项目全部符合国家、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得1-5分;引进项目投资规模在2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得5分;引进省级高新技术项目的得2分;引进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的得5分;为新项目引进提供有效线索的得1-5分。

(三)重大项目

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投资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加10分,同时给予特别表彰和奖励。

四、   评奖事项

(一)根据实到内外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考评优秀的对象中,评出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

(二)招商中心(局)负责对各乡(街道)、机关各部门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查组及时通报招商动态、进展情况,年终由管委会统一确认。

 

附件:2010年金华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四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