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11-02194
关于做好我市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07-21
主动公开

朗读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国税局、海关:
为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申报的工作程序
(一)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收集辖区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名单(申请表见附件1,由各地外经贸局留存),汇总后分送人行、国税、海关(当地无海关的免)进行初审,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初审。其中国税部门应严格按照出口试点企业筛选标准第4条逐项对申请试点企业加以评审,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表》(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确定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推荐名单后行文上报金华市商务局(请示件后必须附出口试点企业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三)市商务局收到县(市、区)政府推荐的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后,将其审核筛选的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分送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金华海关(不含义乌)进行审核。
(四)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金华海关完成审核工作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最终确定全市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推荐名单并上报省商务厅。
二、试点申报的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区)外经贸局于
(二)市商务局于
(三)
三、相关工作要求
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按照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推选标准和程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和推荐上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何菁菁 电话:82178493;市商务局 张虹 电话:82468053;
市国税局 祝捷 电话: 82468001;
金华海关 贾虹 电话:83185272
附件:1.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请表;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表;
3. 县(市、区)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推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全称) |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海关编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企业申请 |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表
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名称: (局章) 年 月 日
出口企业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增值税纳税人类别 | | |
出口企业海关代码 | | |
评审项目 | 是/否 | |
1.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未发生欠税的 | | |
2.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二年以上,且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规范,能按税务机关要求保管出口退税档案资料 | | |
3.近二年未发现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业务 | | |
4.近二年未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 | |
5.近二年未发现虚开发票(含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的问题 | | |
6.评审期间未涉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检查 | | |
7.是否同意出口企业参与试点 | | |
初评人员(签字): 复核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1.负责人应为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分管局领导;
2.“增值税纳税人类别”栏中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是/否”栏中请填写“是”或“否”。
附件3
县(市、区)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推荐情况统计表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全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海关编码 | 税务登记号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 | | | | |
备注:1.所推荐的试点企业,请按推荐顺序排序;
2.统计表的电子文档请一并报送金华市商务局(联系人:张虹,电话:
0579-82468053,邮箱地址:zjzh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