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12-0227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12-14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审批机构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四、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五、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2、消防产品“三证”(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技术鉴定证书);
3、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标志、水枪、接口、消火栓、防火门、防火阀、封堵材料、防火涂料、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B签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告知单及检验报告;
2、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3、窗帘、墙纸、地毯等装修材料厂家合格证、检验报告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由建设单位法人直接申报,或由业主作为承办主体,还应出具我支队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建设工程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意见书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
2、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和修改资料;
3、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
4、消防控制室值放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5、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及厚度检测报告(附检测单位资质和防火涂料产品检测报告;
6、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程竣工图纸包括:
①建设工程:建施(含总平面图)、水施(含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电施、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钢结构建设工程的结构施工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②改建、内装修工程:
装修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及水施、电施、暖通消防系统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7、消防设计文件
六、审批流程:
(一)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已经备案的竣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十五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四)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七、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审批项目年检
无
十、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江南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受理地点:金华市婺州街351号
联系人:李立峰
联系电话:82064119
十一、政府公开网址
http://www.jhk.gov.cn
http://www.jhxz.gov.cn
十二、浙江消防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