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2-09-01 00:00:00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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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处、中心),有关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管委会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调节和依法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开发区实际、科学高效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二、              目标任务

(一)全面查清开发区企业经营状况和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掌握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经济密度、亩产税收和节能减排现状,深入分析研究,理清土地空闲和低效利用等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做到“供地企业清、土地用途清、闲置面积清、利用效率清”。

(二)出台专项政策,集中盘活处置一批历年积累空闲土地,改造提升低效用地。

(三)建立开发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21月),建立组织,制订方案。成立金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郁华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出台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第二阶段(20122-3月),调查摸底、理清问题。以工业项目为单位,对辖区所有存量工业项目用地情况实地逐家企业逐宗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家企业土地开发建设指标及经济产出指标。土地开发建设指标主要有:土地开发强度、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土地空闲面积、利用效率、改变用途情况、土地出租情况等。项目经济指标主要有:产业类型、投资额、产值、税收、用电、贷款等。调查摸底采取企业自查和相关部门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摸底完成后,通过集约用地排序、分类,理清存量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中空闲、部分空闲、低效利用、改变用途等粗放利用土地类型、现状、特点,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清理出来的空闲土地、低效用地和改变用途土地逐宗提出处置意见,形成调查报告,与企业用地调查清理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20124月—8月),制定政策、集中处置。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先进地区做法,研究提出空闲用地收回、土地置换、空闲低效土地分割转让、低效利用“二次开发”、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业转型现代服务业等盘活处置的政策建议,经管委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可以盘活处置利用的建设用地,由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任务、处置利用措施和考核目标,相关部门依据政策集中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的盘活处置。

(四)第四阶段(20129月—12月),总结考核、长效管理。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工作,建立开发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施以“亩产论英雄”考核机制。开发区每年对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进行考核排名,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奖励集约用地、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同时在媒体上适时曝光处罚亩产税收偏低、长期闲置土地的企业。二是强化“保证金”制建立健全一整套工业项目供地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建设工业项目容积率、投资强度、税收约定额等指标,优先安排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用地,禁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继续实施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2012年新供地项目保证金提高到10万元/亩,投资方必须按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进度或亩均效益有关指标,视情予以扣除保证金。三是强化跟踪督查制实施综合复核验收制度,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项目用地情况和经济指标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并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进行相应处置。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空闲低效用地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做到该征的土地闲置费及时足额收取,该收回的闲置土地按国有建设使用权依法收回,使存量土地及时得到盘活利用。

四、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

(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细化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管委会重点工作督查组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考核。

 

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附件: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责任单位

工作事项

经济发展局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清理处置空闲低效利用土地政策及集约用地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土地调查,提供有关工业建设用地涉及企业的相关统计数据,按亩产税收、投资强度、经济密度对所有企业排名,按市政府批准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分门别类提出处置意见,协助做好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空闲、低效土地处置工作。

招商中心

参与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配合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清理处置空闲低效土地政策及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业企业亩产产出效益评估考核奖罚制度,协助做好工业园区规模以下、未投产企业空闲、低效土地处置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局

参与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配合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清理处置空闲低效土地政策及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协助做好科技园及周边工业用地的处置。

国土分局

参与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清理处置空闲低效土地政策及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做好工业建设用地调查汇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空闲低效用地处置。

规划分局

协助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清理处置空闲低效土地政策及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提供工业建设用地调查涉及的规划指标数据。

财政局

配合制定工业企业亩产产出效益评估考核奖罚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

国税分局

江南税务分局

负责核实工业用地调查涉及企业的年度税收数据;制定集约用地税收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建设环保局

配合招商中心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政策。

江南工商分局

提供存量工业建设用地调查涉及的企业相关统计数据。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约集约用地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