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3-02246

  • 文件名称:

    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3-10-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日期:2013-10-12 00:00:00 来源: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地组织和指挥开发区范围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防洪法》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订金华市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民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察。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请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理,全力抢救。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地政府(办事处)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本地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指挥系统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依据防洪法实行开发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金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全市的抗洪抢险工作基础上,开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工作重点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其重点是:

    1、市区江南建成区和村庄以及工业园区的堤防。

    2、重要小型水库的安全。

    3、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洪、山地灾害。

    4、台汛期危房、城市高层建筑工地、电力电信高架线、市区行道树、高大古树、大型室外广告牌、航运船只等的安全。

    四、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毫米,过程降雨量<100毫米,金华江金华水文站水位≤37.5米,兰江兰溪水文站水位≤30.0米(吴淞高程,下同),安地水库下泄流量≤150立方米/秒,金兰水库下泄流量≤200立方米/秒,最大风力<8级。

    2、重要汛情

    日降雨量≤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毫米,金华江金华水文站水位≤38.5米,兰江兰溪水文站水位≤31.0米,安地水库下泄流量≤300立方米/秒,金兰水库下泄流量≤400立方米/秒,最大风力<10级。

    3、重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毫米,金华江金华水文站水位>38.5米,兰江兰溪水文站水位>31.0米,安地水库下泄流量>300立方米/秒,金兰水库下泄流量>400立方米/秒,最大风力≥10级。

    五、工作程序

    1、一般汛情

    开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动态。准时 达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雨情、水情、汛情公告,并报开发区领导和办公室。

    2、重要汛情

    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汛情、灾情动态 ,全区适时召开防汛工作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全区的抗洪救灾工作。各乡(街道)、开发区各局(办)要根据当地的汛情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重大汛情

    发生重大汛情,预示着遭遇全市性和流域性洪涝灾害,可能发生城镇进水、水库出险、堤坝决口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灾害。此时,全市上下应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开发区管位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六、具体实施

    预案启动后,在市防指统一指挥市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地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基础上,开发区管位会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

    2、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3、预测预报。密切与市气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暴雨、洪水、台风、潮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信保障。做好开发区范围急需物质和电力通信保障。

    5、应急资金保障。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作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

    6、医疗卫生保障。做好疾病流行预防工作,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7、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开发区各部门和单位应为抢险人员提供方便。

    8、灾情审核。开发区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市防指和市相关部门。

    9、善后处理。开发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帮助居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请中保金华市分公司做好善后理陪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0、灾后重建。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洪涝台灾情及以后预防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11、新闻宣传。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开发区防汛防旱办公室核实后,按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再作报道。对开发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旱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开发区防汛防旱办公室核实并经管委会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再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