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4-06-09 00:00:00 来源:​管理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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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才领〔2012〕10号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构建政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实现高校、地方、企业和人才的多赢,为“赶超发展,浙中崛起”提供人才保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建立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以下简称人才驿站),现就人才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准入条件
    可申请进入人才驿站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两类:一是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二是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人才进站一般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荐。

    二、管理方式
    1、进站评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成立专门的评聘小组,评审申请者进站资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通过评聘的人选经审核并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进站。
    2、在站模式。进入人才驿站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工作等不同在站模式。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入站人才创新创业的需求,在创新团队组建、科研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入站人才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实践经验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人才驿站与进站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不同在站模式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在站期间待遇、知识产权归属、团队建设等相关条款。在站期限一般为三年,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续聘。
    3、管理及待遇。高层次人才在站期间按事业身份管理,不占金职院编制,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正常晋升档案工资,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申报课题、科研成果等;薪酬、社会保险、住房等各项生活待遇所需经费按协议约定均由服务单位或创办企业承担。
    4、考核办法。人才驿站会同用人单位对在站人员表现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中止协议并办理出站手续。
    5、出站方式。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才驿站负责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办理出站手续,将人事关系及时转入用人单位或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高层次人才进站后在金华服务满五年的,如有事业单位愿意接收,并符合有关条件,可按事业身份人员从设站单位办理出站手续。

    三、组织保障
    设立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人才驿站的重大事宜。管委会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负责人才驿站的用人规划、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进出站人员的审核等,以及落实进站人员有关待遇、评价进站人员工作绩效等人才驿站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人才驿站工作经费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