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15-04964
政务综合类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规范,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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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
主动公开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信息网络经济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43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开发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科学编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各乡镇(街道)要将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发展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规划分局根据铁塔公司编制的《铁塔基础目标网》和《年度基站布点方案》,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依据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对基站铁塔及其附属设施做出具体安排。在新建城区、工业区、公路、城市道路、城市综合体等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查论证时,要把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审查内容,预留设施建设用地,对未纳入相关建设内容的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不得审批通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年7月18日成立,金华市也于今年1月8日成立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并在各县(市)设立区域办事处,具体负责各县(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领导,合力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成立开发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协力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按照通信服务业建设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要将2015年基站、铁塔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简化基站、铁塔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前期建设的服务协调工作。国土分局要明确基站、铁塔建设用地的征地标准,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选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基站、铁塔,要尽快补办用地手续,对暂不符合规划的,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再一并统筹解决。建设局、规划分局要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站址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及时审批控制区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申请。环保分局要依法做好基站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打包审批和验收。农办要加大农村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为基站选址、管道等通信设施预留规划。
三、整合资源,优质高效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展馆和各类新建市场等要带头开放楼宇平台、弱电井、管道及相关资源,为社会企业和小区居民起示范作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路牌杆、公园绿地、垃圾站等市政设施要同步开放;开放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资源,为铁塔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供便利并减免相关费用。
铁塔公司要制定现状基站适应性改造计划,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基站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融合,特别是城区基站和风景名胜区基站进行美化和隐蔽,采用和周边建设环境相协调的建设方案;在居住区选址的,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应用小微基站技术,确保基站、铁塔设置与居民居住环境和谐友好。
四、依法保护,切实维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各乡镇(街道)要将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行政执法要加强对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危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违章施工进行专项治理,对野蛮施工造成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开发区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畅通。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消除百姓对辐射认识的误区,引导和发动社会各界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金华开发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月28日印发 |
附件
金华开发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应晓亮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蔡金锣 管委会副调研员、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胡建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周晓玲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陈伟明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利华 经济发展局局长
厉小华 财政局局长
张均明 社会发展局局长
张国勇 建设局局长
傅肃英 征地和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 军 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副局长
周国忠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成卫春 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吕 敏 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长
叶志忠 苏孟乡政府乡长
何文龙 秋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志敏 三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万柳 西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明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贡慧平 汤溪镇政府镇长
沈 南 罗埠镇政府镇长
范亚平 洋埠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建设局),张国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国炜、徐小红任办公室副主任,金伟朕、徐成武、占旭俊任办公室成员。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