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15-05184
金华市秋滨小学、苏孟小学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04-23
主动公开

朗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由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建设的金华市秋滨小学、苏孟小学弱电工程,已由金华经济开发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分2个标进行1标:金华市秋滨小学校园弱电工程、2标:金华市苏孟小学校园弱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
2.3工程规模:1标(秋滨小学弱电)约20万元;2标(苏孟小学弱电)约7万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秋滨小学、苏孟小学校园内;
2.5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需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10年 6 月 9 日— 6 月 10 日(上午 9:00 -11:00时,下午14:30 -16:30 时)。
7、报名地点:金华开发区招标办(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4楼)
联系人: 邢琳瑛 厉国东
联系电话:82376493 89150035
招标人: 金华市秋滨小学
金华市苏孟小学
联系人: 厉国东
联系号码:8915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