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5-05246

  • 文件名称:

    汤溪镇护城街污水收集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5-08-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汤溪镇护城街污水收集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4 00:00:00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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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溪镇护城街污水收集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金开基【2015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控制价1054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527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工程桩号K0+000-K0+913.035,设计起点在白汤下公路与护城街交叉口,向南延伸,终点至城河路西段;敷含道路、排水两个专业工程。中山路以北道路宽15=4米人行道+7米混合车道+4米人行道、中山路以南道路宽9=2米人行道+5米混合车道+2米人行道。主要路面结构做法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cm级配碎石垫层;人行道结构为4厚芝麻灰花岗岩+C15素混凝土基层+土基压实。排水管道管径D300-D1500。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土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沟槽土方工程、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人行道花岗岩铺砌施工等。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汤溪镇老镇区,北起白汤下公路,南至城河路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上述《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71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11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按金市建建〔2013148号要求执行);

    (7)由社保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并做出标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9)按本招标公告第3.6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10)其他:1、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2、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半年内不得参加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15 8 24 2015 8 2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00  时,下午  1400   时—  1600   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1

    人:  方剑     钱丽宣          联系电话: 82667118 9155052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 /份,代收商务标光盘费100元,售后不退。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82376493

    人: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汤溪镇城中路49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龙源大厦9

    人:  方剑   

    联系电话: 82667118

    人:郑元革

    联系电话:82135128

        真:82666234

    邮政编码:321075

        真:82135126

    邮政编码: 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