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16-05841
核准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物业服务资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09-09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核准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物业服务资质
编号金开物管许[2016]1号
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规定,我局对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报物业服务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我局审查合格,并在开发区网站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准予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申请事项,现予以公布。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注意事项:
请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资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报送定级或重新核定的申请资料,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提交申请按无资质处理。
初次取得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请向建设部委托开发软件的“北京建通信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物业企业信息系统软件;邮编:100037;开户银行:交行车公庄西路分理处;邮政地址:北京市车公庄百万庄邮局66分箱;账号:110060666018000686796;电话:010-88018807或88018260转898;传真:010-88018815,88018851。
请在本决定书下发后十天内将有关信用档案系统数据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人:潘嘉敏,市政府西辅楼411,电话82064611),凭市住建局出具的“告知单”到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4楼1411(领新证时回收旧证)。
附件:核准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名单
文书送达回执
送达文书:本行政许可决定书,金开物管字( )号资质证书正副本
申请单位(受送达人):
申请单位联系人(收件人): 联系电话: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送达日期:
送达人(经办人):钱伟,陈力圆 监督电话:823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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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共2家)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内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
1 | 金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三级资质重新核定 |
2 | 金华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三级资质核定(暂定一年) |
编号金开物管许[201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