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8-0003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丹溪小学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8-11-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丹溪小学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丹溪小学
  • 联系方式:0579—89005135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争辉街111号
  •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法定工作日)
  • 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信息:

    1.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航歌路111号;

    2.所在区:金华开发区;

    3.邮编:321017;

    4.学校性质:公办;

    5.学校类别:小学;

    6.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34个,在校学生1452人,在校教职工82人;

    7.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8.联系方式1)电话:0579-82236968;

    2)学校微信二维码;

     

    9.学校介绍:

    金华市丹溪小学创建于2004年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婺江畔毗邻市政府学校占地26778平方米,集中绿化面积7125平方米,现有3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52名,教职工82名。学校建筑布局合理,教学设施完备

     

    丹溪小学因元朝著名的金华籍医学家朱丹溪而得名。学校挖掘提炼“丹溪”文化,传承创新,致力于打造一所富有传统文化情怀的现代化学校。朱丹溪,义乌赤岸人,金元四大医家之一。力倡“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创立了著名的滋阴学说,成为了中医学上养阴派的代表人物。他在医术上尊古而不泥古,在实践中辨证论治,“滋阴降火”的治则,对后世医学影响深远。后代名医汪机师崇朱丹溪,相继提出了“调补气血,固本培元”的治疗思想。丹溪之思想,赤岸之遗风:慧而仁者,修德以美;智而康者,习文以彰。学校把“固本培元”的中医理论迁移到教育教学中,提炼出了校训,创建了 “丹溪”中医药特色的学校文化,师生致力弘扬中医文化,共筑健康人生。

    与此同时,学校立足于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特色,推进教育设施的现代化,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的现代化。

    秉承着“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育人理念,学校充分挖掘校名内涵,将中医固本培元的理念,迁移运用到学校的校园文化与日常管理,老师的教育教学、学生的身心修炼中,形成特有的中医特色文化,围绕着中医文化,以中草药为载体,打造了“丹溪”物态环境名片,百草园名片和悦习课三张育人名片。除此之外,学校校训是“智慧健康  固本培元”。“本”就是“根本”,就是“基础”;“元”就是“元气”,是“生命力、发展力”,把“固本培元”迁移运用到教育中,就是要着力培养“三力”,即生命力、学习力、交往力,要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学校把生命力、学习力和交往力教育浓缩在一个个活动中。外练筋骨,内修品德,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发展,在活动中成长。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以“智慧健康 固本培元”为校训,注重学校内涵式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医药文化启蒙教育的丹溪办学特色。“药草名片”呈现“丹溪”特色,“守正出新”促进教师成长,“三力”教育浸润童心。学校通过特色课程、行为规范、阵地建设等精心雕塑孩子的心灵,培养学生的“三力”(生命力、学习力、交往力),用心挖掘儿童的潜力,践行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争让孩子做丹溪小主人,长大做社会好公民,为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学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5年10月挂牌“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统文化启蒙教育实验基地”,成为浙江省中小学首个以中医药传统文化启蒙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学校近几年相继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浙江省教科研先进单位”“金华市文明示范校”“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金华市五星基层党组织”“金华市文明校园”“金华市最美校园”“金华市三八红旗集体”“金华市智慧校园”等。

    学校秉承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特色,稳步推进教育现代化。朱丹溪授业而不拘一格,博学而明察异同,治学和治病都有“守正出新”的特色。丹溪小学教育的“正”是立德树人,而建设学习型师资队伍正是强校的关键。学校抓教师培养、提教育经费、订阅教育资料、搭建交流平台,以一学、二社、三赛、四作业为抓手,敦促老师,向智慧教师转型。学校被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改革金华市实验区项目基地学校”“金华市第二批中小学STEM教育联盟学校暨项目化学习基地学校”“金华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金华开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金华市优秀教研组(语文组、科学组)”“开发区优秀教研组(数学组、美术组)”……

    岁月酝英华,时雨茂繁花。我们相信,只要用爱的阳光沐浴校园,用爱的种子播种未来,那么学校就会成为学生心中温馨的乐园,教育就将时时处处都是百花竞彩的春天。

    二、收费情况信息:

    1.收费项目:伙食费;标准:小学10元/餐;收费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监督电话:0579-83218262 0579-89150115

    2.收费项目:托管收费标准小学:600/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开减专班〔2021〕3号);监督电话:0579-89155090 0579-89150115

    三、办事服务信息:

    1.学生资助政策文件及申请表附件

    关于开发区2023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工作流程

    1.提前宣传和告知。进行有效的宣传,让学生、家长知晓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学生。对2023年春季学期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本学期继续予以资助。对本学期新申报或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应当予以重新认定。或上学期申请本学期不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并收回回执留存,确定资助的初步对象。

    2.学生申请。省一窗受理平台手机端在线申请,可以不再提交纸质稿的《申请表》。1)对2023年春季学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系统进行数据继承。无需在线申请。(2)新增学生和上学期申请本学期不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并收回回执留存,确定资助的初步对象

    3.学校认定。各校负责本校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成立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根据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实认定。

    4.结果公示。系统中的特殊群体可以不公示,其他需要公示。

    5.系统运用。在开始一窗平台录入时提前一天进行最后一次学籍比对。10月25日前完成省一窗受理平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审核,确保资助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数据零误差。

    6.报表报送10月18日前将资助名单汇总表(四份)电子表、资助经费结算表电子稿报送开发区学生资助中心邮箱jhkfqddk@163.com等区级审核完毕,11月10日前汇总表(四份)仅盖章PDF,资助经费结算表需盖章PDF和纸质稿。

    7.经费发放。除营养餐外,通过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

    营养餐补助经费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及不按受助学生名册发放。选菜制供餐的学校营养餐可以采取将补助资金存入学生就餐卡的方式发放;包餐制学校的营养餐可抵交伙食费,期末以退伙食费的形式退款,保存好资金流水和签领的相关凭证。营养餐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不得以购买零食饮料、奖励等其他方式替代。发放时如遇资助对象学生因转学、退学、提前离校等原因,不能发放结余的资金,请做好登记,在下一学期进行抵扣。

    8.建档备案。认定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及认定结果、经费发放签名等材料按学期整理装订成档案备查。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各学段的资助项目和标准

    与上学期一致。其中包餐制学校营养餐补助根据本学校本学期的伙食费收费标准变化而调整。

    三、资助对象确定

    1.在本校就读并录入了学籍的学生,无学籍或不在校的不资助。其中送教上门的学生可以资助补助营养餐。

    2.对于无学籍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校内资助,由学校从按比例计提的奖助学金中给予资助,或者从教育基金会、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其他资助渠道进行资助。本次政府资助不报。

    3.资助对象原则上以“省一窗受理平台”中提供的特殊群体学生名单数据为准,全国系统的“参阅数据”不再提供和使用。

    本学期新增资助对象学生采取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等形式,根据回执,确定是否“申请”,依本人自愿申请资助。学校保留回执备查。

    因系统数据参阅名单可能因数据更新而产生变化,请注明导出或截图的日期留存,学校资助对象名单汇总报表上报后,数据名单再更新变化的,本学期不再更改,等待下一学期再调整

    系统数据名单中学生直接认定,不需再提供证明材料,也不需家访调查,原则上也不需要公示。

    4.系统提供的学生名单外的受助学生,应该是个别的。包括:

    确实持有低保、残疾等有效期内的证件,属于特殊群体的,给予申请资助。学校留存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复印件,并核实后签字“与原件核对无误”。

    个别因病因灾致贫确实十分困难的,学校要严格把关慎重认定。做好家访记录,须完善认定材料,包括家访记录表、家访照片、访谈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民主评议材料等,由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定的责任由学校负责

    这类资助对象名单,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适当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

    5.不予资助和自愿放弃的处理。不予资助的情形:学校有证据证明孩子家庭情况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本人(或家长)不愿申请,主动放弃的,保存好 “不申请”依据。

    6.学校确定后的新增资助对象,告知学生、家长或班主任代办在手机端登录一窗受理平台在线申请。学校进行核对资助项目和金额后审核。

    四、系统提供的资助对象名单查看

    全国系统的“参阅数据”不再使用,学校必须登陆省一窗受理平台查看。

    查看特殊群体学生名单前,要先进行学籍同步。学籍同步前,删除原有的所有学籍数据,再进行同步,同步后,核对一下,学生数是否和学籍一致。

    学校管理员登录→学生管理→学生列表→导出数据,选择姓名、身份证、特殊群体字段(如有必要可加上掐他字段)→确认导出→导出任务中下载刚刚导出的模板;或者学校管理员登录后台→学生管理→学生列表→特殊群体项筛选选择“全部”可以直接在页面上查看。

    五、学生/家长或老师代办申请链接

    新增资助对象,需要在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手机端: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六、系统使用问题

    1.按照省要求,本学期资助数据必须完成《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双系统的填报,数据准确率必须100%。资助名单、金额必须与实际资助的名单、金额一致。

    2.全国系统地址:https://zz.zjedu.gov.cn/index.jsp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

    省一窗受理平台地址:https://zhzz.zjedu.gov.cn/#/login;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手册,可在平台中“系统管理”栏下载学习查看。

    3.系统重置后的密码(仅针对要求学助中心给予重置密码的学校)

    一窗受理平台:重置后密码是登录账号名后加Xs@2022 ,如账号30001025,则新初始密码就是30001025Xs@2022  (请注意X大写 s小写)。

    学生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Xs@2022  身份证号码若最后一位是X必须大写;

    全国资助系统:用户密码重置后为Zizhuxt@123

    如学校账号、密码不慎丢失,需要重置,请务必告知是全国系统,还是省一窗受理平台。密码重置后,请及时登陆修改,并请老师修改密码后务必妥善保存,账号和密码切勿丢失。

    4.省一窗受理平台的学校审核

    审核时,请核对资助对象姓名、资金等信息数据的准确,再审核通过。

    班主任账号特殊群体审核→班主任帐号(电脑进入)→资助认定管理→待审核认定→特殊群体→一键审核→困难程度(“特殊群体”选择“特别困难”,“其他群体”选择“困难”) →同意→二维码(微信或钉钉扫描签字,谁操作签谁名字)→确定→提交审核。(一键审核仅仅是特殊群体,其他群体勿用,需一个个审核)

    5.中职的系统录入

    这学期中职免学费省一窗受理平台不用录,只需录全国系统;下学期省平台采用学校直接勾选专业形成免学费名单。

    七、一卡通发放的数据采集

    1.按照省要求,除营养餐外,学生各项资助经费均采取学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平台服务管理和发放。

    2.各校要全面梳理核对受助学生的社保卡持卡情况,准确无误的采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社保卡号,三者必须相互对应统一,以往部分学校(幼儿园)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社保卡号的工作不细致,上报的数据信息准确性不够、质量不过关,极大影响发放进度,请学校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特别是以往发放出现问题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更正,按照发放成功的信息上报。

    3.学生社保卡需提供金华地区内的社保卡,并需激活、开通金融存储功能。外省市的社保卡不能发放。

    4.新增受助学生无社保卡的,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及时到金华银行各网点办理。

    学生本人办理:如学生年满16周岁的,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年满18周岁的,由学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

    家长代办需带的资料和注意事项:1.本人身份证原件;2.家长与学生同在一本的户口簿;3.如办理的家长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再提供出生证明。

    八、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规范是资助精准的基础。两个资助系统的学生基础信息来源于学籍系统,无学籍的学生在资助系统中没有数据。请各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前,应当及时建立新生学籍,务必更新学籍变动信息,做好学籍系统与资助系统的对接工作。各校学助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单位领导和学籍管理员全面了解本学期学生转学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本学期受助学生学籍已转出的要终止资助,需在转入学校享受资助

    义务段学籍中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要填写准确,区分清楚,生活补助费的资助标准是不一样的。

    九、报表数据报送准确

    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要认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姓名、身份证、卡号等信息报送错误,不能完成打卡发放的,责任学校自负。

    各学校在填写受助学生的困难类型时,定性要准确。困难类型按单一类型选择填写,不交叉重复。

    十、其他

    推行“无证明城市”“最多跑一次”,杜绝要求省内户籍的学生开具各类贫困证明。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回执

    附件2: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回执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选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开学后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按省定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

    2.困难生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并本校注册学籍的下列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均可按政策享受营养餐,困难生生活补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附件2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选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开学后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1.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中职学生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学费减免,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1.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经济困难学生及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具体纳入受助对象的学生包括: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都可以按政策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评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并由教育部审核认定。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2.招生信息

    2023年丹溪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关于印发<2023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开社发〔2021〕111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金华市丹溪小学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市政府,创建于2004年。学校建筑布局合理,教学设施完备,因元朝著名金华籍医学家朱丹溪而得名。学校挖掘提炼“丹溪”文化,传承创新,致力于打造一所富有传统文化情怀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以“智慧健康 固本培元”为校训,注重学校内涵式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医药文化启蒙教育的丹溪办学特色。“药草名片”呈现“丹溪”特色,“守正出新”促进教师成长,“三力”教育浸润童心。学校通过特色课程、行为规范、阵地建设等精心雕塑孩子的心灵,培养学生的“三力”(生命力、学习力、交往力),用心挖掘儿童的潜力,践行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争让孩子做丹溪小主人,长大做社会好公民,为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学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5年10月挂牌“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统文化启蒙教育实验基地”,成为浙江省中小学首个以中医药传统文化启蒙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学校近几年相继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浙江省教科研先进单位”“金华市文明示范校”“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金华市五星基层党组织”“金华市文明校园”“金华市最美校园”“金华市三八红旗集体”“金华市智慧校园”等。

    学校秉承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特色,稳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学校被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改革金华市实验区项目基地学校”“金华市第二批中小学STEM教育联盟学校暨项目化学习基地学校”“金华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金华开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金华市优秀教研组(语文组、科学组)”“开发区优秀教研组(数学组、美术组)”……

    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童年,是您的期待,也是我们的责任,丹溪小学将不懈努力,一路向美而行。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计划招收新生5个班225人。

    三、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四、报名方式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以下两种方法: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定位“金华市开发区”,搜索“入学”,选择“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电脑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定位“金华市开发区”,搜索“入学”,选择“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0579-89005135或根据系统提示到学校线下核验完成报名。

    五、报名时间

     

    六、录取程序

    公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和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随迁子女报名。

    录取顺序:房户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居住证(社保满6个月)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3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产权住房的。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社会发展局根据批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2023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七、招生热线   

    0579-89005135

    八、学校地址   

    金华市西关街道争辉街111号

    九、学区范围

    学区范围:东至八一南街,南至环城南路向西,沿双龙南街往南至和信路,向西南至湖海塘水流(不含金色海塘小区),西至金帆街和环城西路,北至李渔路。

     

    金华市丹溪小学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