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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十五中学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11-09
主动公开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
朗读
机构职能: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
一、基本情况信息:
1.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1066号;
2.所在区:金华开发区;
3.邮编:321000;
4.学校性质:公办;
5.学校类别:初中;
6.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36个,在校学生1771人,在校教职工145人;
7.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8.联系方式:(1)电话:0579-89118825;
(2)学校微信公众号;
9.学校介绍: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地处金华市开发区东莱路1066号,东临八一南街,南接东莱路,西连兰溪街,北施工商城,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坐落于金华城市的核心区域。
学校前身为金华市婺城区城南乡初级中学(金华城南初中),创办于1968年,至1996年下半年,金华市政府根据金华城市南跨、金华市政府大楼南迁的实际需求,做出了扩建学校的决定,1997年金华市教育局正式下文改校名为“金华市第十五中学”,从2000年开始,在原基础上进行了改扩建并进行规模招生。
学校占地面积30000㎡,总建筑面积12000㎡,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硬件设施一流。现有教学班36个,在校学生1771人,教职工145人,是市区规模较大、设施配备较好的初级中学之一。教师队伍中,高级教师50余名、一级教师70余名;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9人,拥有一大批省、市、县(区)“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紧紧依靠全体教职工,走继承优良传统、创新教育发展的道路,细化常规管理,严格落实教学改革措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教师专业发展,深化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教师育人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担当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科研能力,培育良好的教研氛围,助力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稳居市区学校前列。尽管学校规模办学时间短,但十五中的教学质量依旧实现了跨越式提高,尤其是特长生培养、尖子生培优方面,更是学校教学亮点。周淳、金拓、戴焕、张尧裔、廖俊、葛忻悦、谢斯佳、阮帆、潘肖康、赵阳、陈俊鹏、王铭凯、戴路、叶怡灵、程研等,十五中规模办学历史短,几乎每届都有居中考前列的学生,是金华市区少数连续中考超指标学校之一。努力促进学生在高品质的学习生活中得以多元发展,教师在高品位的专业活动中实现高位发展,学校在转型的社会发展中实现特色发展。
多年来,学校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综合竞争力日渐增强,先后获得学校获得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浙皖首批网络结对学校、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标准化|类学校、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浙江省教育创新优秀示范学校、浙江省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金奖、浙江省绿色学校、金华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2021年,学校与浙江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合作,挂牌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金华市第十五中学”。学校依托浙江师范大学优质资源,充分借助其特级(正高级)教师团队引领学校开展了学术支持、精准提质、学校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活动,在团队管理能力、整体教学质量、教师专业发展、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
校园文化理念系统如下:
办学理念:求实致用
核心理念:实
办学定位:传承东莱精神,弘扬婺学文化,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教师专业素养优异、学生成长渠道多元、校园文化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过硬的现代化学校。
育人目标:五育融合、求实致用,培养品行端正、兴趣广泛、勤学创新、健康阳光的“东莱好少年”。
校训:讲实理,育实材,求实用
校风:函容、兼修、笃行
教风:仁心、匠心、慧心
学风:善思、善问、善行
校歌:《我们从这里走向远方》。
二、收费情况信息:
1.收费项目:伙食费;收费标准:初中11元/餐;收费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监督电话:0579-83218262 0579-89150115
2.收费项目:托管费;收费标准:初中8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开减专班〔2021〕3号);监督电话:0579-89155090 0579-89150115
三、办事服务信息:
1.学生资助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选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开学后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按省定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
2.困难生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750元、小学625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并本校注册学籍的下列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均可按政策享受营养餐,困难生生活补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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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 庭 情 况(对应选项打钩) | ||||||||
低保家庭 | 特困 供养 | 孤儿 | 烈士 子女 | 持证残疾学生 |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 低保 边缘家庭 | 因病因灾致贫 | 不困难 |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2.招生信息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2024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金华市第十五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地处金华东莱路1066号,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69人,教职工145人,是市区规模较大、设施配备最好的初级中学之一。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6人,高级教师44人,一级教师80人,获国家、省级荣誉称号10人,获省市区三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优质课一等奖、优秀班主任称号逾100人,还有一大批市区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对象。
2021年8月,学校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正式挂牌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金华市第十五中学。学校办学立足“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秉持“讲实理、育实材、求实用”的校训,注重每个学生的发展。一方面细化学生行为规范要求,落实一日常规,加强班风、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积极思考提问,培养“善思、善问、善行”的学生;一方面加强校本研修、学校科研及备课组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养,培养“仁心 匠心 慧心”的老师。学校在注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注重五育融合,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培养全面发展而有个性特点的学生,办学质量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高度认可。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新生12个班540人。
三、招生对象
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四、学区范围
东至武义江,南至金磐路、西至婺州街、北至李渔路(八一南街至双龙南街之间北至宾虹路)
五、报名方式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方法为: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学在金华”——点击“入学通”——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初中”——选择“开发区”——选择“金华市第十五中学”——点击“我要报名”,进入页面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及上传照片。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0579-82467089或根据系统提示到学校线下核验完成报名。
六、报名日程
1.5月23日—5月24日 学区内“房户一致”“有户无房”学生报名。
2.6月1日—6月2日 学区内参加民办初中、“公参民”转为公办初中随机摇号未中签的“有房有户”“有户无房”以及学区内“有房无户”、挂靠户、投靠户、集体户子女报名。
3.6月11日—6月12日 若有空余学位,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七、录取程序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无房无户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4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的。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我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
八、招生热线
0579-82467089
九、特别提醒
监护人1和2的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造成核验不通过。
一个孩子只能由父母一方通过浙里办报名,根据房户情况确认由谁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1)房户一致:房产和孩子户口在哪一方名下就用谁的浙里办账号报名。如房产和户口分别在父母一方名下,由房产方报名。房产父母共有的,双方都可以报名。
(2)有户无房(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孩子户口所在方报名。
(3)有房无户:房产方报名。
十、学校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1066号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