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3-0005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23-06-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 联系方式:0579-89107171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城中路90号
  •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法定工作日)
  • 机构职能: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一、基本情况信息:

    1.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城中路90号;

    2.所在区:金华开发区;

    3.邮编:321075;

    4.学校性质:公办;

    5.学校类别:初中;

    6.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学生1107人,在校教职工102人;

    7.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8.联系方式1)电话:0579-89107171

    2)学校微信公众号;

     

    9.学校介绍:

    金华市汤溪初中傍依省级风景名胜九峰山与历史悠远的越溪河,毗邻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学校占地面积80亩,建筑布局合理、教学设施完备。优美的校园环境与金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浑然一体,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与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

    学校始建于1905年,1996年迁入新校址并更名为汤溪二中,初由汤溪、黄堂、东祝、厚大等四所初中合并而成。2000年合并莘畈初中,2003年接纳岭上乡学区部分学生,2004年合并中戴初中,2011年合并塔石初中。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是开发区办学规模最大的农村初中,现更名为金华市汤溪初中。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农村示范性初中、浙江省I类标准化学校、金华市文明单位、金华市文明示范校园、开发区5A平安校园、婺城区教育质量优胜单位、婺城区阵地建设先进单位、金西开发区部门服务先进单位、汤溪镇文明创建先进单位。2013年,被金华市教育局定为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基地学校,同年被评为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先进单位,2021年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振兴乡村教育基地学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现有96名在编教职员工,有高级教师27名,中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71%。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以上,学历合格率达100%。老中青教师比例合适。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注重精细化管理,严格实施教职工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新时期,学校全面落实“德育为先、高效教学、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安心正行,用温暖的教育幸福地创造孩子的未来”为办学理念,积极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质生源。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弘毅、好学、创新”之校训,通过坚持践行国学经典、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厚德、博学、敬业、高效”之教风,努力营造“明理、求真、力行、高质”之校风与“勤奋、谦慎、竞争、合作”之学风;通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办学条件,全力提升办学品位。

    随着金华开发区的快速建设发展,学校将紧抓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努力跻身于“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德育高质、教学高效”的金华市名校之列。

    二、收费情况信息:

    1.收费项目:伙食费;收费标准:11元/餐;收费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监督电话:0579-83218262 0579-89150115

    2.收费项目:托管收费标准:8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开减专班〔2021〕3号);监督电话:0579-89155090 0579-89150115

    三、办事服务信息:

    1.学生资助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选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开学后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按省定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

    2.困难生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750元、小学625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并本校注册学籍的下列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均可按政策享受营养餐,困难生生活补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2.招生信息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2024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以“安心正行,用温暖的教育幸福地创造孩子的未来为办学理念,以打好学生人生底色为学校发展最终目标,以特色兴校为学校发展的基本策略,以提质强校为学校发展的行动指南。学校通过不懈努力来提升办学水平,从而实现乡村教育振兴的宏伟目标。

    我校2021年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振兴乡村教育的基地学校,并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农村示范性初中、浙江省I类标准化学校、浙江省数学教学实验基地、金华市文明单位、金华市教学改革先进单位、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基地学校、开发区5A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新生 8 个班 360 人。

    三、招生对象

    中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四、学区范围

    汤溪镇

    五、报名方式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方法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学在金华”——点击“入学通”——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初中”——选择“开发区”——选择汤溪初中点击我要报名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89106930

    六、报名时间

    1. 第一批:5月23日--24日,“有房有户”“有户无房”学生报名;

    5月27日--30日,完成学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学生录取;

    2. 第二批:5月31日,公布第二批招生计划;

      6月1日--2日,组织学区内参加民办初中“公参民”转为公办初中随机摇号未中签的“有房有户”、“有户无房”以及学区内“有房无户”、挂靠户、投靠户、集体户人员子女报名。

    6月3日--6日,分批完成学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以及“有房无户”、挂靠户、投靠户、集体户人员子女录职。

    3. 第三批:6月7日 ,公布第三批招生计划。

    6月11日--12日,组织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6月14日--16日,完成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录取。

    七、录取程序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无房无户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4430日止)。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的。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我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

    八、招生热线

    89106930

    九、学校地址

    汤溪镇城中路90号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2024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