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根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3号),决定对2005年度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请自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家博士后栏目下载。
二、请各有关人员将报送材料于
附件:(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2份;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金华经济开发区组织劳动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