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9-0577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9-04-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4 15:05:37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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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新建规模为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同时完成一、二、三期24万吨/日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442.07万元,工程直接费用为 38375.62 万元。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

    2.3 项目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830号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内。

    2.4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2.5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城市污水厂现行标准设计、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191-20193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或相关凭据【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 3.33.43.5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浙江省以外投标单位须持有《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424 日至 2019 5 16   17 00 分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 网(http://www.jhk.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5179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 2 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上发布。

    6.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9-89155052

    7、监督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82376493

    8、联系方式

    人: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15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 55 号龙源大厦 9

    人:刘剑                       人:许俞利

    联系电话:13958483573               联系电话:182679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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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四楼办公室办理 CA 锁开发区模块扩充(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才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