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9-0583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9-06-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28 09:49:15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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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宾虹西路830号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内。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新建规模为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同时完成一、二、三期24万吨/日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442.07万元,工程直接费用为 38375.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4929.34万元,工艺设备费用约13446.28万元。

    2.1 招标范围: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金华市宾虹西路830号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内

    2.3计划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8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3月、2019年4月、2019年5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 7月16日17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 网(http://www.jhk.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向代理公司支付)。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2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上发布。

    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9155052

    六、行政监督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82376493

    七、联系方式:

    人: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15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 55 号龙源大厦 9

    人:刘剑                       人:许俞利

    联系电话:13958483573               联系电话:182679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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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四楼办公室办理 CA 锁开发区模块扩充(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才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64.189.106:8888/jhkfztb/)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