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9-05535

  • 文件名称:

    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9-07-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9-07-26 16:24:42 来源: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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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涵盖金西三个镇(汤溪、罗埠、洋埠镇)镇区23.99平方公里,其中金西分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2.23km2

    规划期限: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打造健康生物产业园、金西新区、下潘生态工业等三大产业平台,承载金西分区产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本次规划实施后,各污染物浓度限值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区域规划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同时,随着区域内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地表水:金西分区内污水经收集后纳入金西海元污水处理厂或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同时,随着区域内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的完成以及污水管网的完善,实现雨污分流,废水污染物实现有效处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改善。

    地下水:金西分区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够满足规划发展需要,要求规划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固废及土壤: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可实现有效处置,同时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能依托各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在各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治措施,同时要求现有工业企业退出而改变用地性质的场地依据相关要求加强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管理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将完善用地布局,总体实现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等敏感区的有效隔离,在做好企业布局优化及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对其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区域内新建道路需与沿线各敏感点预留合适的距离,种植绿化隔声带,同时加强施工噪声管理,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陆域、水生生态、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极为有限。通过统一规划,加强景观、绿化、生态方面的设计,以及明确空间布局清单及管控要求,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西分区规划(修编)目标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在规划层面上土地、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区域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本次评价认为,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可参照附表格式,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

    联系人:朱 工(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电话:0579-8915505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

    联系人:鲍

    电话/传真:0571-87331034 / 87995248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

    联系人:柴

    联系电话/传真:0579-83216102 / 82056916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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