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0 16:21:37 来源:​组织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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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职称申报“一网通”,根据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金华市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20〕1号)、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金经信便签〔2020〕43号)和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金市建〔2020〕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发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开发区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能源、轻纺、信息、材料、安全、石化、食品加工、建设工程专业、环境保护专业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学历、资历、申报条件、评价条件、破格条件、继续教育、个人身份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报送市经信委的详见附件1,报送市建设局的详见附件2)。

三、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评审的一般程序是:①个人网络申报(完善个人数据库)→②所在单位网络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③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查、推荐→④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网络打印“评审表”签章后送至初评委)→⑤召开开发区初评委会→⑥公布评审结果→⑦制发文件、网络打印证书;初评委会通过的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开发区统一报送市相应中评委评。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以申报单位所在地对应选择职称申报受理点逐级上报审核或评审。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网络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等信息的,需要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属原件扫描上传的,单位审验后要在审核意见中填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属复印件上传的单位要在复印件上签“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审查通过前必须将申报对象公示表格(从网络导出)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无异议及对异议的处理情况须填写在审核意见中。

四、申报要求

(一)专技任职时间。申报对象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要求。2020年度参加初级职称评审和初定的人员,继续教育暂不作必备要求。

(三)申报时间节点。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员收到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的短信后从网上导出并打印带有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在相应栏目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放入资料袋中由用人单位集中上报至主管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2020年度,事业单位均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职称初定)程序按制订评聘计划、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

(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个人社保缴纳要求。申报对象连续交纳社保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其中在现单位(即职称申报单位)交纳社保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申报对象在浙江省内交纳社保情况,网络上能自动采集的,不需要再提供社保缴纳清单。申报对象在浙江省以外地区交纳社保的,申报网络上无法采集的,应上传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可网络打印)的近一年社保缴纳清单。

(四)申报纪律。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执行,中级职务评审费180元/人,推荐费80元/人;初级职务评审费100元/人。

 

附件:1.第一工程评审附件

2.第二工程评审附件

(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inhua.gov.cn人事信息专栏教育培训版块)

联系人:盛佩茹    联系方式:83183910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