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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华市婺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2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金华开发区
2020-10-22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对金华市婺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2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胡小荣代表:
您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要求政府加强中心村建设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中心村建设并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石门村村庄规划于2014年9月经市规划局批准实施,2018年石门村交由开发区托管后,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扩容规划的路网、用地性质进行规划修改,同时结合一户一宅、集约用地、新农村建设等要求,合理布局村庄居住、公共设施、广场、绿地等用地,使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因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我委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乡镇级财政预算,并加大对中心村规划编制的投入。
三、从2019年开始,省政府已着手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现行的城市或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当中存在的矛盾进行统筹协调,对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也会在接下来的编制当中予以认真考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开发区国土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委将继续做好中心村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印章)
时间: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