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经开发区初级职务评审委员2020年11月10日评审通过,确认张国平等34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见附件1)。经认定,确认陈浩等16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见附件2);确认范强具有助理畜牧师任职资格(见附件3);确认李鹏等4人具有四级律师任职资格(见附件4)。
经评审确认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会通过之日,经认定确认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以具体初定时间为准。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经评审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经认定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经认定具有助理畜牧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4.经认定具有四级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