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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湖海塘北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20-12-30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华开发区湖海塘北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湖海塘北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引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充分发挥“一湖(湖海塘)、一江(武义江)、一溪(玉泉溪)”优势,加快玉泉溪生态廊道建设,经报市政府同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金华开发区湖海塘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28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江街道、西关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规划地块现场。
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箱:jhghbsc@163.com;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8246819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8915505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
金华开发区湖海塘北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一、 规划范围
规划区东起武义江,南至海棠西路,西至金帆街、八达路,北至环城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542.936公顷。
二、 规划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单元规划人口容量控制8.5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42.17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9.86%。
三、功能定位
依托湖海塘、玉泉溪、武义江优越的滨水景观资源和金职院优势教育资源,以“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推进局部地带有机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设施覆盖率,重点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公园绿地等设施,打造宜居、宜学、宜养的美好生活新高地。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谷、两带、三区、四轴”的空间结构。
一心:利用金职院专业技术教育优势,结合金职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契机,通过金职院双高院校建设,将金职院打造成为“中国高职双高院校示范中心”。
一谷: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湖海塘块(含玉泉溪)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利用玉泉溪的景观资源打造“玉泉溪生态绿谷”。
两带:通过改造海棠西路沿线公园和武义江沿江公园,植入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开放+混合”多层级休闲空间和多样性健身游玩设施,建设环湖海塘区块最具活力的风情景观带和滨水景观带。
三区:是指三个由城市主干道围合形成的未来居住区。
四轴:依托海棠西路、环城南路两条快速路和双龙南街、八一南街两条城市主干道形成“井”字形交通轴线。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48.68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5.87%。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18.243公顷,现状保留二类居住用地167.564公顷,主要以建成时间相对较短,建筑质量较好居住小区为主;规划新增二类居住用地50.679公顷,主要来源城中村改造新增用地。
其中商住混合用地26.509公顷,现状保留商住用地13.076公顷,主要为分布在婺州街、双龙南街、兰溪街、八一南街和义乌街的沿街商住楼;规划商住用地13.433公顷,主要分布在玉泉溪及武义江周边。
其中服务设施用地3.934公顷,现状保留服务设施用地2.164公顷,包括董宅社区服务站、海朵幼儿园和红星农贸市场;规划服务设施用地1.770公顷,主要为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7.30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1.64%。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768公顷,主要为现状的交警一大队、防汛防旱指挥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等院校用地95.648公顷,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发展用地;中小学用地9.931公顷,保留现状宾虹小学、规划东苑小学东里校区、规划金磐九年一贯制学校;医院用地2.018公顷,保留现状桃园骨伤医院、扩建现状艾克医院、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医院用地/高等院校用地6.935公顷,规划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实训基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7.50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23%。其中商业用地5.056公顷,商业/交通枢纽用地4.822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1.145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384公顷。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94.75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48%。其中城市道路用地92.756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620公顷,为现状保留公交南站;社会停车场用地1.478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14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95%。其中供电用地0.326公顷,为现状保留110KV项宅变;通信用地4.412公顷,为现状保留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和中国联通金华分公司;环卫用地0.134公顷,为现状保留金磐垃圾转运站;消防用地0.274公顷,为现状保留金磐消防救援站。
6、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58.78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84%。其中公园绿地52.381公顷,现状保留47.499公顷,规划新增4.882公顷,主要为玉泉溪绿地和一处十(五)分钟生活圈绿地;防护绿地6.401公顷,主要为规划环城南路防护绿地。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在延续现状主次干道的基础上南延婺州街形成“四纵三横”的主干路网结构。环城南路、海棠西路为东西向城市快速路,和信路为东西向城市主干道;双龙南街、八一南街、婺州街和东阳街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用地面积92.658公顷,规划道路网密度为6.7km/km2 ,城市干路道路网密度为4.0km/km2 ,道路面积率为17.07%。
规划于现状汽车南站地块设置金武永东轻轨线—汽车南站站,规划建议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
七、生活圈规划
规划将单元沿八一南街划分东、西两个十分钟生活圈,结合现状社区及规划社区划分建议将单元划分为7个五分钟生活圈,其中八一南街以东3个;八一南街以西4个。按要求规划完善文、教、体、卫、商服等生活圈设施。
八、城市六线控制
1、红线控制(道路)
在现状道路网基础上衔接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发展意图,构建层次分明的多级道路体系,形成“四纵三横”主干路网框架,完善现有次干道布局,提高支路网密度。
2、橙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增加基层社区的服务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设施,增加中小学等教育设施,控制用地面积119.215公顷。现状保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一大队、防汛防旱指挥部、宾虹小学、海朵幼儿园、董宅社区服务站、桃园骨伤医院,规划扩建艾科医院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新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等。
3、黄线控制(市政基础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110KV项宅变、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中国联通金华分公司、金磐垃圾转运站、金磐消防救援站、新农贸社会停车场,规划新增社会停车场4处。黄线控制面积6.624公顷。
4、绿线控制(绿地)
规划绿线主要包括茶花公园、武义江公园、海棠西路沿线公园、和信公园、金磐公园、规划增加金磐路街头绿地、玉泉溪绿地和环城南路防护绿地等,绿线控制面积58.782公顷。
5、蓝线控制(河流、水系)
主要为玉泉溪(包括金职院内部河段)、中干渠泄洪渠(公园内)。
6、紫线控制(历史街区、历史建筑)
本单元内无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不涉及紫线控制。
附表1:配套设施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现状 | 规划 | |
独立占地 | 配建 | ||||
1 | 社区服务设施 | 社区服务站 | 1处 | 3处 | 3处 |
文化活动中心 | 1处 | ||||
文化活动站 | 1处 | 6处 | |||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1处 | 6处 | |||
社区卫生站 | 3处 | ||||
社区体育活动站 | 7处 | ||||
社区农贸市场 | 2座 | 2座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处 | ||||
2 | 教育 设施 | 小学 | 宾虹小学48班 | 东苑小学东里校区(36班) |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金磐中小学(初中15班、小学30班) | ||||
幼儿园 | 13所 (总计111班) | 1所 (12班) | 5所 (总计54班) | ||
3 | 交通 设施 | 公交首末站 | 1座 | ||
规划金武线地铁站 | 1座 | ||||
社会停车场 | 1个 | 6个 | 4个 | ||
4 | 环卫 设施 | 垃圾转运站 | 3个 | ||
环卫工人作息点 | 3个 | 4个 | |||
公共厕所 | 21个 | 6个 | |||
5 | 市政公用设施 | 变电站 | 110千伏项宅变 | ||
消防站 | 金磐消防站 | ||||
通信基站 | 14个 | 25个 |
附表2: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m2)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248.686 | 45.87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18.243 | 40.25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3.934 | 0.73 | ||
RB | 商住混合用地 | 26.509 | 4.89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17.3 | 21.64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2.768 | 0.51 |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95.648 | 17.64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9.931 | 1.83 | ||
A51 | 医院用地 | 2.018 | 0.37 | ||
A51/A31 | 医院用地/高等院校用地 | 6.935 | 1.28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7.506 | 3.23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5.056 | 0.93 | |
B1/S3 | 商业用地/交通枢纽用地 | 4.822 | 0.89 | ||
B2 | 商务用地 | 5.099 | 0.94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1.145 | 0.21 | ||
B9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1.384 | 0.26 | ||
4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94.756 | 17.48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92.658 | 17.09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62 | 0.11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478 | 0.27 | ||
5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5.146 | 0.95 | |
其中 | U12 | 供电用地 | 0.326 | 0.06 | |
U15 | 通信用地 | 4.412 | 0.81 | ||
U22 | 环卫用地 | 0.134 | 0.02 | ||
U31 | 消防用地 | 0.274 | 0.05 | ||
6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58.782 | 10.84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52.381 | 9.66 | |
G2 | 防护绿地 | 6.401 | 1.18 | ||
7 | H11 城市建设用地 | 542.176 | 100 | ||
8 | E | 非建设用地 | 0.76 | ||
其中 | E1 | 水域 | 0.76 | ||
9 | 合计 | 54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