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0-04865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规范,通知,公告

  • 文件名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0-02-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2-29 08:46:31 来源: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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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关于抓好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建镇函2019571号)等要求,持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开发区,现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和治理美要求,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省市战略部署,加快补齐美丽城镇建设短板,全面带动乡村振兴,建设形态优美、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富有活力的美丽城镇,助力“美丽金华”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以建成区为重点,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将开发区小城镇建设成美丽城镇。

    1.到2022年,所有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初步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2.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所有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形成全域美丽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现功能便民环境美

     1.提升城镇环境面貌。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因地制宜保护小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格局;推进城乡绿道串联成网,建设公共绿地、滨水景观、城镇公园、口袋公园等开敞空间。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等,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推进浙中生态廊道配套设施建设,创建森林城镇。(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城市更新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化交通网络。推进道路交通体系区域一体化建设,实现建成区10-30分钟内可接入对外交通快速路网。积极推进各类交通方式“零换乘”接驳。优化建成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科学规划、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标牌。合理规划设置地面与地下空间的停车泊位。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合理布局绿道网和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各乡镇、建设局、婺城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开发区大队)

    3.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小城镇积极开展多功能复合化地下空间功能设施建设,以及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改造老旧管网,保障供水水质与供水安全。持续推进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现“污水零直排”。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处理全覆盖。倡导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行下沉式绿地。做好农村公厕和旅游公厕改造、提升和管理工作,建设旅游导向星级公厕。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消防、防洪排涝与应急避灾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防灾能力。(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实施功能服务提质行动,实现共享乐民生活美

    1.加强商贸文体设施的供给和服务。传承创新老字号,培育发展新零售。推动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城镇商贸服务功能,建设商贸综合设施,建设放心餐饮单位、星级农贸市场和放心农贸市场,培育和引进品牌连锁超市。健全“1+X”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图书馆、社区文化家园、文体综合服务中心、电影院、体育场馆等设施,积极推动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建设,组织开展民俗体验、文艺演出、骑行毅行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积极打造一批特色运动休闲小镇。(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2.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与高等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服务,积极创建健康乡镇。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各乡镇、社会发展局)

    3.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加速发展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倡导终身学习新风尚。(各乡镇、社会发展局)

    4.加大多元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思路,着力在金西等优质资源禀赋区域规划布局一批特色疗休养机构,探索面向城市的旅居疗休养产业模式,促进旅居养老与镇村养老互相融合。发展智慧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康养服务。(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

    (三)实施产业统筹联动行动,实现兴业富民产业美

    1.继续整治提升“低散乱”。依法依规整治以“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企业或作坊,强化市场倒逼机制,引导农村地区企业或作坊实现区域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搭建城乡产业统筹平台。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与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产业集群。建立与亩均效益挂钩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鼓励科技创新,提高资源要素使用率。新建或改造小微企业园,引导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加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度,打造集群化和规模化产业发展平台。积极创建省级特色农业乡镇。(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3.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4.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广范围、智能化的旅游服务设施。推动“大农业”“大旅游”有机结合,提档升级宾馆酒店,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民宿、镇村旅游、镇村文创、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有条件的小镇可结合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小镇客厅。注重镇景融合,积极打造景区镇,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实施生活品质提升行动,实现魅力亲民人文美

    1.彰显人文特色。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保护城镇格局、街巷肌理和传统风貌,留住乡愁记忆。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整饬老街区,修缮老宅院,改造老厂房。利用一批传统村落,培育一批乡土工匠。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一批非遗旅游经典景区、民俗文化村等。(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推进有机更新。实施城镇有机更新行动,有序开展镇中村、镇郊村改造,推进物质更新与功能升级。注重整体风貌设计,塑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特色风貌。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增加设施配套。实施“除险安居”工程,在全省率先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任务。引导建设面向社区、功能复合、便民惠民的邻里中心,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5分钟、15分钟、30分钟生活圈体系。(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五)实施社会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善治为民治理美

    1.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以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污水治理管控为重点,制定实施小城镇环境和风貌长效管控标准。加强统筹,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开展理论宣讲、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滋养、移风易俗、邻里相望帮扶五大行动。推进文明乡镇建设,提升居民精神文明素养。(各乡镇、宣传部、社会发展局)

    3.推进“三治融合”。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导、法治基层保障和德治示范引领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以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深化“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数字治理平台,促进小城镇基层治理体系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各乡镇、改革办、政法办、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美丽城镇建设行动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同时,制定各级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排出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全面全力推进。

    (二)加强督查考核。把美丽城镇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行动成效作为考核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开发区美丽城镇办公室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正反典型。各乡镇要建立更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早见成效。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行动成效。建立督查巡查机制,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检查活动,督促建设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美丽城镇建设,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加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形成全民动员、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