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9-0002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南苑小学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19-1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南苑小学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南苑小学
  • 联系方式:0579--82373992
  • 办公地址: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苑路24号
  •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法定工作日)
  • 机构职能:

    金华市南苑小学

     

    一、基本情况信息:

    1.详细地址:金华市广苑路24号;

    2.所在区:金华开发区;

    3.邮编:321017;

    4.学校性质:公办;

    5.学校类别:小学;

    6.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54个,在校学生2550人,在校教职工146人;

    7.主管部门:金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8.联系方式1)电话:0579--82373992

    2)学校微信公众号

     

    9.学校介绍

    金华市南苑小学创办于1991年,坐落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苑路24号是开发区成立之初配套建设的第一所学校。2023年秋季,学校进入了北区(原南苑小学校区)、南区(原南苑中学校区)“一校两区、分段办学”的新阶段。现共有54个教学班级,2550名学生,在编教师123名。其中省特级教师1名,省师德楷模1名,省春蚕奖1名,省教改之星6名,浙派名师培养对象3名,各级教坛新秀19名。

     

    学校发展“未来学苑,群星闪耀”为愿景,“践行全人教育,驱动终身发展”使命,实现“身心完整、自主管理、目标进化”的价值观培养全体学生成为“一个自信乐观的人;一个能自我指导的学习者;一个能为他人考虑的公民;一个积极向上的爱国者”为目标,让校园成为“精致的校园、幸福的家园、成长的乐园”。

    我们秉承书院“以人为本”的核心原则,学校为“人”而存在,为“人”的发展服务,重视人、尊重人、理解人、支持人,追求知识、情感、意志协调平衡,头脑、心灵、身体和谐生长,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成就卓越,人人闪耀。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单位、全国红旗大队、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单位、浙江省书法教育实验基地学校、浙江省少先队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首批“清廉学校”示范校、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金华市文明示范校园、金华市科研兴校示范性学校、金华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估AAA级学校等四十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以令人信服的教育质量,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

    凌霜不肯让松柏,作宇由来称栋梁。南苑小学犹如一片楠园,每位南苑学子都是珍贵的楠木种子,助力学生积蓄向往阳光的“向上”力量,拥有扎根沃土的“向下”厚实。在这里,汇聚一切美好,一切智慧为学生而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闪耀属于自己的光芒!

    二、收费情况信息:

    1.收费项目:伙食费;收费标准:10元/餐;收费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监督电话:0579-83218262 0579-89150115

    2.收费项目:托管收费标准:600/生·学期;收费:《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开减专班〔2021〕3号);监督电话:0579-89155090 0579-89150115

    三、办事服务信息:

    1.学生资助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选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开学后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按省定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

    2.困难生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并本校注册学籍的下列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均可按政策享受营养餐,困难生生活补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2.招生信息

    金华市南苑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2024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金华市南苑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金华市南苑小学创办于1991年,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之初高标准配套建立的第一所学校。2023年秋季,学校进入了北区(原南苑小学校区)、南区(原南苑中学校区)“一校两区、分段办学”的新阶段。现共有54个教学班级,2550名学生,143名教师。其中省特级教师1名,省师德楷模1名,省春蚕奖1名,省教改之星6名,浙派名师培养对象3名,各级教坛新秀19名。

    学校以“创一流名校,育一代新人”为发展目标,以“未来学苑,群星闪耀”为愿景,“践行全人教育,驱动终身发展”的使命,实现“身心完整、自主管理、目标进化”的价值观。培养全体学生成为“一个自信乐观的人;一个能自我指导的学习者;一个能为他人考虑的公民;一个积极向上的爱国者”为目标,让校园成为“精致的校园、幸福的家园、成长的乐园”。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单位、全国红旗大队、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单位、浙江省书法教育实验基地学校、浙江省少先队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首批“清廉学校”示范校、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金华市文明示范校园、金华市科研兴校示范性学校、金华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估AAA级学校等四十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以令人信服的教育质量,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

    凌霜不肯让松柏,作宇由来称栋梁。南苑小学犹如一片楠园,每位南苑学子都是珍贵的楠木种子,助力学生积蓄向往阳光的“向上”力量,拥有扎根沃土的“向下”厚实。在这里,汇聚一切美好,一切智慧为学生而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闪耀属于自己的光芒!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新生8个班360人。

    三、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并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备案。

    四、学区范围

    东到八一南街,南到李渔路,西到双龙南街,北到婺江。

    五、报名方式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方法为: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学在金华”进入后点击“入学通”——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学段(“小学”)——选择“报名学生”——选择区域(“开发区”)——选择学校类型(“公办学校”)——选择学校(选择“金华市南苑小学”报名,如匹配有误选择“其他公办学校报名”),点击“报名”——进入“报名信息”页面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信息”完成报名信息提交。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89128813。

    六、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4年5月27日-28日

    第二批:2024年6月4日-5日

    七、录取程序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无房无户

    1)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止,以下相同)。

    2)学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学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或在集体户,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我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

    八、招生热线

            89128813    吴老师  

    82395532    张老师

    九、学校地址

            兴学路181号

     

                                  金华市南苑小学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