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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金华开发区
2020-09-14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单位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及付款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造价约 327.402922 万元。
2、工程任务和规模
2.1 工程任务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设备、人员、管理等各方面的条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实现电厂“无人值班”,可进一步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和自动化水平,改变电厂管理用人多、效率低的落后局面。本次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工程通过对原有电站的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及集控中心的建设,实现水电站“无人值班、远程监控”,实现资源优化、集约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降低水电站运营成本,达到提高“两效”和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2.2 工程规模
本次电厂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将河盘桥水电站、九峰水电站、沙畈二级水电站三座水电站接入集控中心进行集中控制。一期配套设备能确保后期将接入剩余的七座水电站。集控机房分别设置在河盘桥电站和公司本部集控室,两地均可实现集中控制。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表:
集中控制系统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 名称 | 建设期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集控中心 | 本期 | 机房建设及配套硬件、软件 | 机房分别设置在河盘桥电站和公司本部集控室 |
2 | 通信网络 | 本期 | 通信网络的租用及配套设施 | |
3 | 各水电提升改造 | 本期 | 河盘桥、九峰二座水电站 |
3、金华市本级各电站概况
3.1 河盘桥水电站
河盘桥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钱塘江水系金华江干流上游河段,坝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区双溪西路河畔花园西侧、河盘桥下游 520m 处。工程上游集雨面积 5953km2,水库正常库容 578.93 万 m3,水面面积 289 万 m2。河盘桥水电站于 1997 年 12 月动工,1998 年 12 月建成并网发电,2017 年进行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由 4×1000kW 增容至 4×1100kW。现水电站安装 4 台GDJ735C-WS-290 型竖井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已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3.2 九峰水电站
九峰水库位于钱塘江上游衢江的支流厚大溪上,坝址位于陶寺村上游50m 处,距金华城区 35km,距汤溪镇 8km,厂址位于坝址下游约 500m。工程控制集雨面积 119.5km2,水库正常库容 7062 万 m3,总库容 9805 万 m3。九峰水库于 2003 年 10 月开工,于 2011 年 8 月通过机组启动验收,电站并网发电。电站主厂房安装 2 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2×3200kW,主厂房左侧建有 1 台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作为生态机组,装机容量为400kW。九峰水电站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自动化技术运行已 10 年。
3.3 沙畈二级水电站
沙畈二级水电站位于金华市沙畈乡山脚村,距金华市区 40km,系浙江省重点工程沙畈水库二期续建项目,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工程由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尾水洞渠等组成,取水口接沙畈一级电站尾水。沙畈二级电站于 1997 年 12 月动工,2000 年 6 月建成并网发电,装机容量为 2×5000kW,现水电站安装 2 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三、采购清单
详见招标清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集控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能力,并有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2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4.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4.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4.8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 4.4、4.5、4.6、4.7 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10 月 9 日 17 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hk.gov.cn)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推荐以支付宝的形式支付:支付宝账号:15058503486 (范桃樱) 并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
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 2 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开标地点:
6.2 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只允许委托一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或可提前递交至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 2 楼 230 办公室。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评标期间须确保手机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问题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方式: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 2 楼 230 办公室,收件人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章宇峰(联系电话 15305791314),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为准,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备注应注明:“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hk.gov.cn)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上发布。
7.2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9155052
八、行业监管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82376493
九、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在开标时间之后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编制人员张梦妍,钉钉号 18814883527),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华街372号 | 办公地址: 金华市人民西路755号5楼 | ||
联 系 人: 夏工 | 联系电话: 0579- 82822202 | 项目联系人:张梦妍 | 联系电话:18814883527 |
注意事项
1. 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hk.gov.cn)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须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hk.gov.cn)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快递单格式
寄件人: XXX 手机:XXX XXX XXXXX
寄件单位: (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寄件地址:XXXXXXXX
收件人:章宇峰 手机:15305791314
收件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寄件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西辅楼 2 楼
备注: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请送至收件人亲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