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2-11277
财政金融部
金华开发区
2022-03-11
主动公开
财政金融部
朗读
科(处)室职能: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和实施开发区预决算;
(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统一核算工作;
(三)负责对各类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财务工作;
(六)负责协调金融、税务工作;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室设置及职责
1.综合科: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管委会重点工作、管委会领导交办件和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财政金融部信息化建设及财政业务系统日常维护工作;负责部内有关行政管理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负责部内行政接待、车辆保障等后勤服务;负责部内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部干部人事、安全生产、工会工作、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和社区共建等工作。
2.预算科(债务管理科):负责执行财政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年度政府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及政府预算的调整,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汇总编制开发区单位(部门)预算;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办理与市财政体制结算;负责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分析调研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研究政府债务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纳入预算管理;负责研究预算编制改革,提出预算编制政策,拟定开发区单位(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案;负责政府预决算的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政法、教科文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3.国库科(票据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管理开发区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及财政性资金;负责开发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发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汇审部门决算、部门财务报告,编报财政总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批复部门决算、指导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和通报工作;负责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政策执行、规费的计提、收入解缴、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及控购管理;应用并推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等工作。
4.农企科:负责财政支农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参与有关涉农补贴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参与有关涉企补贴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参与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资料的复审及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地方金融企业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
5.基层财政管理科:拟订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政策,指导开发区乡镇(街道)财政工作,负责与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结算,拟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等工作。
6.经济建设科:牵头基本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财政性基本投资计划;管理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7.国库支付科: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体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负责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管理的各类资金的审核支付和区级业务指导;负责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工作报告分析填报工作;负责单位公务卡业务日常管理;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清算业务;负责区级会计核算中心账户的涉银业务办理、总分账户的月度对账反馈、公款竞争性存放及额度分解工作;负责财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8.绩效监督科:牵头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开发区会计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开发区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等工作。
9.金融服务科: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牵头金融机构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落实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负责金融事业发展研究的辅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