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0-1129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发布机构:

    金华开发区

  • 成文日期:

    2020-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朗读

  • 科(处)室名称: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岗位责任人:徐寿春
  • 科(处)室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9号
  • 联系方式:0579-89186850
  • 公开电话:0579-89186850(信访投诉);0579-89186811(咨询电话)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科(处)室职能:

    一、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人防、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分步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事项具体以市政府公告划转职权事项为准)。

    3.负责市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4.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干部队伍(含协管员)建设;

    6.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划转的其他行政处罚权,承办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督查考核科、城市管理执法科、规划建设执法科、信息指挥中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7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机构和8个派出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负责文秘、机要、文书档案、保密、会务、接待、创建、社会综合治理、扶贫帮困、服务基层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基建、房产、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的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罚款和行政许可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科。负责政治思想、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综合治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工作;负责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重大事件、重大问题及重要节日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制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法制审核和指导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拟订、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法律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法律业务的监督、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审核、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督查交办、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人行道违法停车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和城市建设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店招)等审批。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督察考核科。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经常性的监督、考

    核、评比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机关、所属单位(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察及重大活动、重大事项、人大、政协提(议)案、舆论监督曝光问题处理情况、领导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

    5.城市管理执法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城市管理领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环境保护、旅游、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水行政、陆域渔政、林政管理、犬类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区餐饮油烟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牛皮癣”清理管理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建设执法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风景名胜、建筑业、房地产业、土地和矿产资源、人防(民防)、安全生产、商务、价格、教育、体育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三改一拆、 违章建筑的查控和拆除指导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信息指挥中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智慧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处置紧急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开发区综合执法人员应急指挥调度;负责分局层面各类重大整治活动或重大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和落实;负责对责任主体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部门(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确定终端单位(部门)及时派遣、协调并进行督办;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接转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考核。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直属和派出机构设置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个直属机构和8个派出机构:.

    在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设置机动中队。负责办理正常工作时间外的投诉受理、业务咨询、处警工作;负责施划人行道机动车泊位、非机动车线及安装人行道隔离设施;负责公建项目、主次干道人行道违法停车、牛皮癣等方面的查处;负责对开发区市容环境秩序的查漏补缺等查处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苏孟乡、汤溪镇、罗埠镇、洋埠镇、秋滨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江南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设置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x x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纳入所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