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2020〕58号),现将上半年申报审核通过的拟发放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将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9150095;89150358。
地址:金华之心·人才智谷5号楼A座2楼A03办公室。
附件:金华开发区大学生生活补助通过名单2021.10
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