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1-01354

  • 文件名称:

    征收土地预公告

  • 发布机构:

    开发区资规分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期:2021-10-15 16:20:0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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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预公告

    (编号 金()征2021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环城南路以北、武义江以西二期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三江街道洪坞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江街洪坞村农村所有集体土地2.279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三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图

     

     

    红线(环城南路以北、武义江以西二期)39.pdf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11015

     

     

     

    抄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