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民政事业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日期:2021-10-18 11:37:40 来源:​学习强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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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民政事业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中共民政部党组

百年党史,筚路蓝缕、苦难辉煌,党团结带领人民开辟了伟大道路,建立了伟大功业,铸就了伟大精神,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上的伟大奇迹。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民政事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鼎力担当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披荆斩棘、砥砺前行,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一、红色民政的诞生、发展与改革

在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红色民政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峥嵘岁月。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红色民政事业登上历史舞台。伴随着红色政权的建立,红色民政开启了新生发展之路。这一时期,党领导民政事业积极做好土地革命有关工作,使广大农民迅速分清了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为党赢得了民心;颁布军人军属优待抚恤办法,妥善安置伤残军人、抚恤战士、褒扬烈士,服务军队发展壮大;组织支援前线,服务革命战争需要;创新开展基层民主选举,充分尊重和保护工农群众的民主权利;改革婚姻制度,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实行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救济救灾,助力革命形势迅猛发展。红色民政为巩固革命根据地、支援革命战争、发展壮大人民武装、夺取解放战争全面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政工作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新中国的成立,揭开了民政历史新篇章。这一时期,改造旧社会和建立新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党领导民政事业推动建立新型基层政权,彻底废除保甲制度,确立了新中国行政区划的新构架;进行社会改造,全面取缔和改造妓女,彻底革除旧婚姻家庭制度的沉疴宿疾,取缔反动团体、资遣国民党散兵游勇、禁烟禁毒、改造游民,有效荡涤了旧社会的污泥浊水、维护了社会秩序;建立全国统一的优抚安置制度,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帮助烈属、军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稳定军心、安定群众;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查灾核灾,慰问灾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秩序恢复;建立农村“五保”供养等老年、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救济事业,对暂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济,对长期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定期救济。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开拓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时期,党领导民政事业在支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建立城市和农村低保制度,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国家孤儿保障体系;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废除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度,建立起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核心要求的关爱性救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了基层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了重特大灾害的侵袭,保障了灾民生活;加强福利企业建设,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创立并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建立起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和登记机关双重管理的新体制;取消强制婚检,推进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设施;颁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慈善组织规模和社会捐赠总额持续扩大;完成省县两级全面勘界工作,彻底结束了自古以来我国无法定省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历史。

二、新时代党领导民政事业的新使命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指引民政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民政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有力服务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取得了新的辉煌成就。

(一)扎实履行兜底脱贫政治责任,帮助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各类特殊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能少”。民政战线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履职尽责,帮助广大特殊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扎牢了“两不愁”的制度防线,促进了“三保障”目标实现。2017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20年底,1936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实现兜底保障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持续做好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效能。

(二)兜牢民生底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加快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2020年,4426万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12年增长105%、188%。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着力快捷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20年,临时救助惠及1341万人次。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477.4万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二是残疾人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214万人和1475万人。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的氛围日益浓厚。三是儿童保障持续发展。持续加强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25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留守儿童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提供精准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等专项行动。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强化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救助和监管责任。这一时期,我国建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了民生福祉。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一是不断优化城乡社区治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政策,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社区协商等方面的顶层设计。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各地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居)委会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社区)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泛实行村(居)务公开和议事协商;明确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资格;治理社区“万能章”为基层减负增效;整治村(居)民自治中的涉黑涉恶问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400多万社区工作者日夜坚守,筑牢社区坚固防线,展现了强大战斗力。大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5.7%;社区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更加便捷,志愿服务普遍开展,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持续提升。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政策,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颁布《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志愿服务发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强化了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制度支撑。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9480个,净资产规模近2000亿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57万人;注册志愿者超过2亿人,较2012年增长近10倍。

(四)拓展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一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多项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意见,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综合监管,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共惠及3700多万老年人。二是改革提升殡葬服务。制定《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新风,发展“互联网+殡葬服务”,开展清明网络祭扫。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整治殡葬服务突出问题,推动规范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三是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开展婚姻登记事项“跨省通办”试点,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四是切实加强地名公共服务。秉持“记得起乡愁、留得住文脉”的理念,大力推动地名工作服务民生,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建设“开放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2020版”,发展地名信息服务,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同时,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妥审慎审核报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主要经验与启示

回望百年历史,要认真总结提炼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始终坚持用党领导民政事业发展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民政实践创造的珍贵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增强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勇气和力量。

(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引领者、推动者,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我们党始终把民政事业作为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内务人民委员部,华北人民政府下设民政部,还是新中国成立后设立内务部,1978年设立民政部,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都赋予了民政部门与时俱进的历史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党始终紧扣当时的使命任务,对民政事业指明前进方向、作出重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好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航向。

(二)必须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民政工作,在学习领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把握民政事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一代又一代的民政人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对民政工作特点、规律作出新提炼、新概括,从认为民政工作是以行政工作为主,到民政工作是“三个一部分”(即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群众性、社会性、多元性”,再到全面阐明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属性,探索形成了以思想理论创新引领推动民政实践创新的发展之路。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认识把握民政工作特点规律的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民政事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开展工作,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回顾民政事业发展历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民政工作的存在价值,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持续动力。民政战线始终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工作,着力把握民政工作在每个历史阶段的职责定位,及时调准工作重心、优化力量布局、完善体制机制,切实融入大局。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为夺取武装斗争的胜利,重点开展土地改革、拥军优属支前等工作,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积极服务新政权的巩固、服务国防军队建设;无论是改革开放后,主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勇于创新,还是进入新时代,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政战线都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融入发展大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切实履行不同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民政部门转隶出去的地政、户政、人事、扶贫、农村养老保险、救灾、医疗救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等重要职能,也充分体现了民政战线的大局意识。始终保持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同频共振,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和时代要求。奋进新征程,必须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党和国家所需作为工作重心,将各项民政工作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在全面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谋划推进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四)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葆民政为民的鲜明本色。我们党之所以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矢志不渝为人民的利益而不懈奋斗。“以民为本、安民立政”是民政工作的应有之义,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政工作的鲜明特征。毛泽东同志指出,“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要坚持“三个聚焦”等,都表明了党对民政“人民性”的认识和要求。长期以来,民政战线始终把民政为民作为永恒主题,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等理念,涌现了无数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他们有的将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挂在心上,为特殊困难群众解困纾难;有的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做空巢老人的儿女、孤残儿童的父母,传递温暖、点亮希望;有的不畏世俗偏见,坚守殡葬等特殊岗位,做好生命最后的摆渡人,让逝者有尊严,让生者得慰藉,体现了悲天悯人、慈心大爱的伟大品格,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服务作为首要责任,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晴雨表”,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工作的“度量衡”,努力将党对民政工作的部署转化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服务,努力通过每件具体细微的民政工作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

(五)必须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使民政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充满生机活力。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党始终在变革创新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华丽篇章。一部红色民政史,也是一部民政创新发展史。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民政战线在党的领导下,勇当社会民生领域的改革先遣队、排头兵,以改革应对变化、以创新回应挑战,改革发展了社会组织、基层治理、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等制度机制,创新开拓了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等民政新领域,展现了“不怕山高、不惧路远”的无畏精神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探索勇气,塑造了一幅充满活力、锐意进取的改革群像。历史证明,只有不断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不断激发民政发展活力。奋进新征程,必须不断强化改革创新的意识和定力,始终锚定中央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以改革创新破除堵点难点,补齐补强民政工作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六)必须始终坚持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从民政精神文化中汲取奋进力量。民政事业在百年党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离不开一代代民政人的接续奋斗、倾情付出。他们中有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先辈,有“孺子牛”式的优秀干部职工,更多的是默默坚守平凡岗位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民政战线共同书写了波澜壮阔的民政奋斗史,铸就了红色民政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精神,形成了民政传统,厚植了民政文化,凝聚成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力量。特别是民政“孺子牛”精神薪火相传,集中展示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人民情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进取精神,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淡泊名利、廉洁自律的公仆品格。奋进新征程,必须自觉做优良作风和宝贵精神的忠实传人。

(七)必须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能力建设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我们推进革命、建设、改革各项工作的重要经验。回顾百年历史,民政战线围绕有效履职尽责,始终把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人才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专业建设,有效提升了民政干部队伍的能力素养;不断强化基层民政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保障,增强了基层民政综合服务能力;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变化,推动建立与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持续加强国际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既借鉴国际经验、用好国际资源,又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筑基固本,加快构建新时代民政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民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民政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方位加强民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

(八)必须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建设,有力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是我们党在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全国人民主心骨的重要条件和成功密码。民政战线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部门党建工作。特别是2016年中央开展对民政部党组的政治巡视以来,民政战线深刻汲取党建工作的经验教训,革弊鼎新、攻坚克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大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党员干部队伍,以党的建设的新成效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回望过往,苦难辉煌;展望未来,豪情满怀。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担当使命,从百年党史、红色民政史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奋力书写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