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1-01589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11-29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开建房许[2021]9号
金华浙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金华浙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在管委会网站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准予金华浙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事项,现将核准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1年11月28日
注意事项: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确保商品房建设质量和售后服务;严格按资质等级范围开发房地产项目,不得越级开发。在资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报送延期、升级或定级有关申请材料,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提交申请将按无资质开发处理。
初次取得资质的企业请向建设部委托开发软件的“北京建通信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系统软件;邮编:100037;开户银行:交行车公庄西路分理处;邮政地址:北京市车公庄百万庄邮局66分箱;账号:110060666018000686796;电话:010-88018807或88018260转898;传真:88018815,88018851。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决定书下发后十天内将有关信用档案系统数据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处(联系人:潘嘉敏,金华市建设局1912办公室,电话82064611)后,到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建设局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以在60日内向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
文书送达回执
送达文书:本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房金开建字( )号资质证书正副本
申请单位(受送达人):
申请单位联系人(收件人): 联系电话: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送达日期:
送达人(经办人):陈珑 监督电话:82376062
核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名单(共1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核准内容 | 资质证书 有效期限 | 发证 日期 | 资质证书编号(浙开暂**号) |
1 | 金华浙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申请暂定资质延续 | 2022.11.28 | 2021.11.28 | 浙房金开建字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