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1-01654
关于金华开发区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生态环境分局
2021-12-1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对今年列入计划的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 行政村 | 是否完成农村环境整治 |
1 | 开发区 | 苏孟乡 | 山下村 | 是 |
2 | 开发区 | 汤溪镇 | 白鹤殿口村 | 是 |
3 | 开发区 | 罗埠镇 | 沙溪村 | 是 |
4 | 开发区 | 洋埠镇 | 大坟头村 | 是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是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79-89156105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