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12 16:06:55 来源:​社会发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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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审计局:

现对金华市本级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保障工作总体进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组织建设不够健全。

具体问题:截至2019年底,开发区共155个村(社区),均未建立残疾人协会。

整改反馈:经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并居,开发区共有53个社区、102个行政村。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残发201945号)要求,全区已组建村(社区、居委会)残疾人协会156个,选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168名,实现各村(社区)残协全覆盖 

(二)残疾人事业信息化管理欠规范,个别信息系统数据与业务台账不一致。

具体问题:1.开发区2018年至2019年就业培训信息系统数据与业务台账不一致,涉及219人。

情况说明2018年,开发区共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两次,培训对象共96名。其中,3月26日-27日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及业务培训,地点在江南会酒店,预报名58人,实际培训57人,费用26410元;11月12日-16日为中式面点培训,由婺城区思宏职业技能培训部承办,地点在江南会酒店,预报名37人,实际培训39人,费用76820元。2019年,开发区通过投放公益创投项目形式对残疾人开展赋能培训,累计实施项目5个,培训对象124人。2018至2019年,残疾人就业培训开展时,因我委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提前将当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预报名信息进行录入,但在培训项目调整和实际培训完成后未及时对预录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导致系统数据与业务台账不一致。

整改反馈2018年、2019年录入系统的计划培训人数为243人,其中95人未参加培训;实际培训为249人,原已录入系统148人,未及时录入101人,导致培训信息系统数据与业务台账不一致。当前,已完成36人补录,剩余160人培训信息(未培训需删除95人与已培训需补录65人)已无法变更。

具体问题:2.2019年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与台账不一致,涉及23人。

情况说明:经核实,2019年金华开发区残联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改造+辅具)共实施48人,系统录入38人,其中32人系统信息与台账一致。无障碍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与台账不一致23人台账上有系统无的改造对象实际为16人(叶根明与陈桂香为同一户),系工作人员在改造完成后未及时录入系统导致;台账无系统有的改造对象6人:改造项目调整3人(盛丰、陈建成、邵勇),放弃3人(陆照仙、方美云、韩颂华),以上6人信息系统数据与台账不一致,系工作人员未及时在系统上删除、补录相关人员信息导致。

整改反馈:因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有时限要求,目前已无法更正2019年信息数据。我委已督促社会发展局,今后严格按实际改造数量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和台账登记,确保不再出现上述问题。

二、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纳入低保、低边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体问题:33名纳入低保、低边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9.76万元;3名残疾人未及时享受政策,少享受补贴0.23万元; 1名重度残疾人少享受护理补贴0.53万元。

整改反馈:上述提及的37名未享受生活补贴的低保低边残疾人中已有22人退出低保低边,1人享受养老保险,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另外14人经申请、审批程序,已列入2021年发放对象名单。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6〕23号)中第四章第七条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限时办理、公正公开’的管理办法”,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自愿申请,审核合格后发放。为最大限度保障相关对象应享尽享,自2021年开始,开发区残联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于未申请的对象,做好上门宣传提醒工作,协助其做好申请相应补贴。

(二)部分残疾人违规享受补贴。

具体问题:1.缴纳企业职工保险并享受困难生活补贴10人,涉及金额4.29万元。

整改反馈:经查询e人社系统核实:范土菊、李小风

2人在领取补贴期间,未查询到职工养老缴费记录;郭志强、胡继伟、倪桂花、王瑞芳、章春友、周维卫等6人以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傅泽彬2019年11月在金华平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郑建伟2019年3月在深圳市日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规定,以上10人无需追回困难生活补助。

具体问题:2. 重复享受两项补贴25人,涉及金额8.96万元。

 (1)特困供养人员重复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8人,涉及金额46110元。

整改反馈已追回5人(丰子华、丰德立、徐根云、丰志元、洪绍琴),共计29623元;签订退款协议3人(赖建林、陈有斌、胡如仓),涉及金额16487元。

2)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人员重复领取护理补贴、生活补贴6人,涉及金额36960元。

整改反馈已经追回3人(金汝华、张小龙、朱炳荣),合计14060元;签订退款协议3人(陈黎明、方勇、王卫理),涉及金额22900元。

3)困境儿童重复领取生活补贴3人,涉及金额13281元。

整改反馈已经追回1人(邵家艺),金额5724元;签订退款协议2人(余鑫豪、黄豪东)涉及金额7557元。

4)养老服务补贴重复领取两项补贴8人。   

整改反馈:经核查,该8人并未以资金补助形式享受养

老服务补贴,故不存在重复享受的问题。

具体问题:3.动态调整不及时导致88名多补10.58万元。

1)2018年至2019年,56名残疾人退出低保、低边保障范围内,未及时停发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多发放补贴8.9万元。

整改反馈:经核查,有3人符合发放条件无需追缴(章惠芳、章素仙、袁军),有3人为低保转特困对象,已列入特困人员重复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名单中追缴(洪绍琴、陈有斌、胡如仓),剩余50人当中,已经追回34人,合计金额62835元;签订退款协议15人(章根竹、汪立山、胡秀风、陈土良、杨胜东、方素琴、余鑫豪、杨文元、郑银花、蒋卸姣、叶竹云、龚素球、龚益香、江秀英、王根东)涉及金额27288元。尚在追缴1人(张海竹),涉及金额4194元。

2)32名残疾人死亡后仍发放“两项补贴”1.65万元。

整改反馈:经核查,32人中有3人(盛如弟、张小明、张桂悌)因涉及追缴护理与生活两个项目的补贴,存在重复罗列,有2人(廖志祥、张忠义系补发上年补贴)无需追缴,实际需追缴对象为27人。已经追回21人,合计金额14470元;② 6人(张桂悌、郑秋琴、方樟良、胡福英、陈绍芝、朱爱琴)正在追缴中,涉及金额2305元。

(三)部分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大病保险补助政策未落实到位。

具体问题: 2017年至2019年39名重度残疾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8名重度残疾人未享受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00元/人)政府补贴0.08万元; 2019年2名重度残疾人未享受大病保险政府补助0.02万元。

整改反馈: 2021年,上述提及的39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已有17名参保,另外22名(因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享受退休待遇)无法参保;8名未享受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已参保并享受补贴;2名未享受大病保险政府补助对象,其中1人(倪康华,肢体四级)不符合补助条件,1人(龚尉成,精神三级)符合条件,已参保。今后我委将督促社会发展局、组织人力社保局加强信息互通,精准做好重度残疾人参保和资助工作,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四)部分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未能享受教育补助。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9年33名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未能享受教育补助5.9万元。

情况说明:根据《金华市区残疾人教育补助办法》(金残联[2014]36号)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享受相应教育补助,需按程序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发放。

整改反馈: 上述提及的33名随班就读残疾学生,3人不符合补助条件,其中注销残疾证1人(叶推陈)、金东户籍1人(盛谱烨),未随班就读1人(祝静雯);剩余30人中已有19人经申请、审批程序,纳入发放对象名单,另余11人已通过所在乡镇(街道)告知其本人或家属相关政策,并提醒他们尽快前来申请。为最大限度保障相关对象应享尽享,自2021年开始,开发区残联将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对接, 协同教育部门对未申请的对象进行提醒宣传,指导残疾家庭学生做好补贴申请工作。

三、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体问题:“低保、低边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占比低,占比27.22%”和“低保、低边残疾人配置基本辅助器具占比低,占比24.33%。”。

情况说明: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华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实施意见》(金残联〔2018〕44号)、《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开残办〔2017〕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金开社发〔2018〕123号)等精神,无障碍改造对象需经本人申请,由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筛查核实后确定,按照残疾人改造需求的急迫程度分年度实施。另外,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残疾人情况不一,并非都适合无障碍改造和基本辅具配置。一是残疾程度较轻不需要配置;二是残疾类别和实际需求不符;三是残疾对象因不在本地等个人原因无法实施改造或者不愿意改造。

整改反馈:为切实加强困难残疾人保障力度,2020年开发区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共计1020户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进行了全面排摸调查,其中符合条件的低保低边残疾人共105户,已完成改造60户,占比57.14%,其余45户拟将列入下年度改造及辅具配发名单优先保障。2021年计划再对低保低边家庭中重度听力、言语及精神、智力残疾人进行筛查核实,并根据困难残疾人实际需求及省市下达指标数量,分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辅具配置。

特此报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