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1-00482

  • 文件名称:

    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公示

  •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高新局)

  • 成文日期:

    2021-04-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公示

    日期:2021-04-09 17:07:28 来源: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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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金开疫情防指〔2020〕4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金开经发〔2021〕1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经济发展局对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进行了审核,确定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为352.09万元(具体补助资金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1年4月9日至4月15日止,单位和个人对补助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受理人:倪润知,联系方式:89150026。

     

    附件: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十条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