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招投标领域管理规定宣讲会

日期:2021-05-18 15:14:27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为持续深化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加快打造整体智治的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结合浙政发【202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文件内容要求,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局办、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区属国资公司召开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项规定专题会议。

此次专题宣讲会重点围绕招投标领域相关管理规定的解读。从省、市相关文件的内容要求到开发区本级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等,在会议中都进行了相对详细的讲解,避免相关单位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因对文件的理解不透、解读不精、套用不当而造成不应有的错误。

说明: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3b8bdf03c9c8f6a1cfc9653238cc9ce.jpg

会上,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负责人发言总结近年来招投标领域工作情况,交流探讨近年来乡街层级招投标工作的进步发展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意见建议。随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办)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及发改委第16号令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举例解说的全面解读。最后,由开发区招投标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局(招标办)为在场从事招投标相关工作的人员就《金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举一反三的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招投标工作作为社会关注度高、项目包含类别广、企业涉及数量大的一项较为敏感的工作,开发区必须紧紧围绕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管理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做到不打破文件要求,不突破规定范围,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方法,规避在招投标活动中损害国家利益的潜在风险,打击一切违规违法的招投标行为。

近两年来,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市公管办、交易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制度建设及监管,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快交易系统电子化建设进度,实现不见面开评标模式;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力度,清楚招标活动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完成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开发区交易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规范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争取更加高效且保质保量的做好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