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企业及各有关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2020〕58号)以及《<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暂行)》(金开人才办〔2021〕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的相关规定,现就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发区范围内的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企业。
企业行业性质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按照国家行业分类进行确认。
经认定的“飞地”人才参加金华市的职称评审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对象
1.新晋升相应职称人才:要求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1年以上,并于2020年5月4日(含)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以取得资格时间为准)。
2.新引进相应职称人才:2020年6月18日后引进到开发区企业工作(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奖励标准
1.新晋升职称人才奖励标准:新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资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奖励的分2年发放,第一年给予3万元、第二年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副高级、中级职称奖励一次性发放。
2.新引进职称人才奖励标准:新引进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0.1万元奖励资助。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也可由单位统一申报)填写《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职称证书 等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职称层次”格式,于2021年8月10日24时前(逾期将不再受理)报送至jh83183910@163.com,也可将材料直接送至开发区大楼1215办公室。
联系方式:83183910,联系人:魏子越。
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