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经开消防大队现发布第十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20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仙华南街1099号置信3栋102、202室的金华市越扬机械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针对以上消防违法行为,开发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金华越扬机械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的处罚。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