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2-11406
关于《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商贸服务业部分政策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的公示
经济发展局
2022-05-0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金开疫情防指〔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各乡镇(街道)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发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了商贸服务业连续生产经营奖励名单,奖励资金共43万元(具体扶持企业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3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倪润知 联系方式:0579-89155007)
附件:商贸服务业企业连续生产经营企业补助名单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