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2-11413

  • 文件名称:

    关于《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部分政策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2-05-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部分政策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日期:2022-05-09 23:50:26 来源:组织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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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金开疫情防指〔202225号)、《开发区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补充意见》、《开发区支持企业稳定生产和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经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初审,组织人力社保局复审,确定76“四上”企业符合坚守岗位补助申领条件,拟补助资金133.58万元(附件1);确定74家“四上”企业符合自行返岗员工交通补助申领条件,拟补助资金共50.07元(附件2);确定68家“四上”企业符合企业按时开工、外地员工及时返岗补助申领条件,拟补助资金共93.7万元(附件3)。企业申领坚守岗位补助需连续生产,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由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建设局认定提供;企业申领外地员工及时返岗补助需按时开工,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由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建设局认定提供。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后续若发现存在企业申报信息错误、有证据表明企业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或上级部门对同类型政策认定结果不一致等情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奖补名单进行修正。

     

    组织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汪洁美 林豆 联系方式89150067;

    经济发展局经信一科联系人:陈文韬  联系方式89156139;

    经济发展局商贸科联系人:刘 倩  联系方式:89155059;

    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联系人:李凡  联系方式82669716;

    建设局联系人:蒋宇飞  联系方式:89150128。

     

     

     

     

    附件:1.坚守岗位补助“四上”企业拟补助名单

    2.自行返岗员工交通补助“四上”企业拟补助名单

    3.企业按时开工、外地员工及时返岗补助“四上”企业拟补助名单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