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流转项目(耕地)重新招标

日期:2022-08-04 15:33:09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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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流转项目(耕地)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流转项目(耕地)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流转项目(耕地)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内容

流转承包款底价

(元/亩/年)

委托流转期限起止时间

土地面积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耕地)

370元/亩/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流转期限满后,若3年考核均达到合格,流转期限自动延长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约100亩(具体以土地实际面积为准)。

备注:

1、报名前,投标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本项目土地(详细地理位置:梅园及陈宅点位1、2点;东阳街以东、梅溪以北、文创街、3、4、5点位;合山头、八一南街东6、7号点位,具体点位图详见附件)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2、本项目委托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流转期限满后,若3年考核均达到合格,流转期限自动延长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流转承包款按照“先付后用,分期支付”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流转承包款(即按中标金额及实际土地面积按年支付),第一年的流转承包款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年度的土地流转承包款在当年承包期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逾期缴纳,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及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使用性质:承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种植农作物,不得种植非农作物。在承包期间,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中标人享有,开发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相关规定按《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2022-2024)》文件执行。

六、招标方式:明底暗投,在开标之日以暗标形式开标并唱标流转承包款底价以本章《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为准),流转承包款出价最高者中标(即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最高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必须等于或者高于流转承包款底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流转承包款底价的,该投标报价无效。

七、委托流转期限:详见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 8 4 日至2022年 8   10 日下午17:00时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12:30—16: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接触或聚集,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加微信号:15005790313)、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500元/份(电子邮件或微信报名获取招租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邮箱地址:1154678555@qq.com);

3、投标保证金(报名之前缴纳):人民币20000元。投标人应在2022年 8 月 10 日17 时00分前(含,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并在款项用途一栏备注“联系电话+项目简称” 。

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号:79010122000338657

注:中标人必须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保证金和第一年的土地流转承包款,否则视为放弃土地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对中标的土地重新对外招标,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之内)不计息全额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部分后5天内退还。

4、报名时须提供:

1)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提供其他有效缴纳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报名: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2年 8 12 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1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 8 12 10时30分开始(过时不候);

2、开标地点: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1楼开标室。

十一、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力。

2、请投标人务必看清本项目土地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本项目土地的各种情况,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对土地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3、开标期间唱标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金额的最高报价,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开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

十三、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开发区新东方双语学校培训楼7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890031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业务咨询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