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典型违法案例第六期

日期:2022-08-05 15:16:02 来源:​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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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经开消防大队现发布第六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2年6月22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洋埠镇西上陈村的金华恒利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况,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针对以上消防违法行为,开发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金华恒利康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①占用防火间距

②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