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2-12453
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分配的公示
经济发展局
2022-09-15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浙财建[2022]98号)、《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2年度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金开经发〔2022〕13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计公司审计,经济发展局对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进行审核,确定按因素法分配中央奖补资金396万元(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吴天琪 联系方式:0579-82370205)
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分配系数 | 按比例计算金额(万元) |
1 | 金华市蓝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2.03% | 206.04 |
2 | 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47.97% | 189.96 |
3 | 小计 | 100.00% | 3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