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3-00053
2021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公示
经济发展局
2023-01-20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37号)、《金华市产业转型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金政办发〔2021〕4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经济发展局对2021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委托金华中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最终确定2021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补助资金共58.1799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月30日。企业(单位)对奖补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陆天琪 82370205)
附件: 1. 2021年度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汇总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
2021年度开发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项目类型 | 亩产等级 | 实际可补助 |
1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 A | 10.353 |
2 |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 工业企业上云补助 | A | 14.487 |
3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 A | 15.705 |
4 | 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企业上云补助 | A | 7.362 |
5 | 江天电机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 B | 7.7577 |
6 | 浙江龙斯特工贸有限公司 | 工业企业上云补助 | 未参评(按C) | 2.5152 |
合计 | 58.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