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3-12069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十一团1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3-10-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十一团1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3-10-13 09:39:27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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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十一团18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汪燕飞代表:

    您好!由衷感谢您对开发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积极性》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近年来,金华开发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多措并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9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52个,后陈式法治村(社区)152个,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开发区培育辖区“法治带头人”474人,“法律明白人”790人,作为法治宣传员,向辖区群众普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意义和作用及创建标准。2022年,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推出“线上+线下”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电商式”普法和新媒体普法闯关等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法治长廊、宪法主题公园等特色阵地,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核心,将法治理念、公民权利等融入基层社会精神文明体系建设。目前,辖区内已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63个,宪法主题宣传教育基地3个。

    二、强化保障,增加创建力度。一是制度保障。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平安金开”“法治金开”建设考核机制衔接,将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二是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7万元普法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对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居)参照省相关奖励办法实施经费奖励。

    三、点面结合,形成创建合力。一是强化创新与创建联动。将民主法治村(社区)与平安示范村(社区)、和美村(社区)创建有机融合,依托重点工作,注入法治宣传教育、纠纷调解等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增强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把民主法治建设内容融入乡村治理之中。二是强化整改与创建联动。实行“复评”“黄牌警告”“摘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回头看”,对复评不达标的村(社区)予以摘牌。结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完善,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纳入村(居)村务工作范畴,确保创建成果得到巩固。

    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注重利用多种媒体、各类平台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宣传展示,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强化“互学互看”“互评互促”,强化激励保障,激发创建动力,增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感谢您对开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