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7 11:23:39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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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双龙计划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26号)有关文件,结合中共金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金开党字〔2020〕65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金开党字〔2021〕8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1.选拔范围:凡在开发区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各领域专业人员,均可参加区拔尖人才的选拔。担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且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已入选金华市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其中,经营管理类人才所在企业纳税关系金华开发区。

2.选拔对象:包含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农业技术和其他等行业,涵盖工程、技术、技能、管理等类型,在专业领域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3.选拔名额:本次区拔尖人才选拔总名额20人左右。

4.直接纳入管理对象:在开发区全职工作的市“双龙计划”专家、市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直接纳入区级拔尖人才管理,享受疗休养、年度考核等政策相关待遇,无需列入本届八婺英才选拔范围。

二、选拔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创业创新意识强,近年来专业技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在各自专业领域起到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拔尖人才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三年,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科技创新领域,取得较高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或者在区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起关键作用,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2.经营管理领域,有重大改革创新,企业所研发的产品(技术)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对推动我区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明显贡献,尤其在我区重点产业中,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位居全市同行业先进行列的。

3.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文化体育、新闻宣传、社会科学等研究和工作实践,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学术水平在市域内领先,赢得较高的社会声望,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服务成效明显的。

4.教育教学领域,在教学、教研及管理岗位,行业内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明显,作出突出贡献,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被公认为市、区专业学科学术、行业带头人的。

5.医疗卫生领域,在医院、疾控等涉医单位一线或管理岗位上,技术水平取得创新性、突破性成果,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明显,市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的。

6.农业技术领域,从事高效生态农业、现代农业装备等相关技术及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为推动我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7.其他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作出重大贡献,被社会和同行公认,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告。通过媒体公告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方法程序及结果

2.推荐。推荐人选采取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单位推荐和学术团体举荐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学术团体申请,材料核实后,经单位或学术团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被推荐对象要求填写《“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纸质稿及电子稿),同时提交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重大贡献的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主持参与项目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济管理领域涉及经济效益的材料,需提供财税部门的凭证)。

相关表格可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下载。

纸质材料及排序要求:见“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相关要求(附件2)。

电子材料:填表内容使用统一字体和字号(仿宋_GB2312、小四),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3.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上报材料涉及的科研成果、荣誉称号、专利情况和有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建议名单,并将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材料连同汇总表(附件3)报组织人社部人才科。

4.评审。由组织人社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专业技术评审,提出评审入围名单。

5.考察。由组织人社部对评审入围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并书面征求纪检、信访、财税、公安等部门意见,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6.审批。建议入选名单经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开发区党工委审批。

7.公示。“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入选名单通过开发区官网、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表彰。“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新入选名单开发区党工委发文公布,并适时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选拔时间和要求

1.选拔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在202311月—12月。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选拔调整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严格按照选拔调整条件程序,认真做好“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相关工作。

3.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推荐汇总表、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于1125日前报组织人社部人才科,联系电话:8915035889150095,电子邮箱:jk89150358@163.com

 

附件:1.“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推荐表

2.“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3.“双龙计划”八婺英才(开发区)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

  

 

 

       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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