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12-01 15:52:17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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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职称、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1211日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12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12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二)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12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3楼金开招商招才集团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准确如实填写的附件2《招聘报名表》;

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因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

(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50/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领取时间20231213日(下午14:00-17:00

领取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3楼金开招商招才集团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中招聘计划数达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的12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笔试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http://kfq.jinhua.gov.cn/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电话:0579-82665133826686578266796382668212

(七)本次招聘统一接受金华开发区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需求表

2.招聘报名表

 

 

                                              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