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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申报第四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的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12-13
主动公开

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金开经发〔2021〕12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已完工并达到约定建设内容要求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项目可申请验收。
二、申报资料
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项目验收报告》,提交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已完成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项目完成成效指标及经济指标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企业,在接到文件通知后,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各类申报材料,并将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经济发展局。申请第四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奖励资金项目于12月18日前申报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或验收。
联系人:陈文韬 联系方式:0579-89156139
附件: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
2.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项目验收报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