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3-00268
关于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分配的公示
经济发展局
2023-03-23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开办〔2019〕159号)及《关于修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金开办〔2022〕9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审计公司审计,经济发展局对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进行了审核。确定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共247.71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桂昕 联系方式:0579-89150072)
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 - 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