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金开英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16:12:16 来源:​组织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金开党字〔2020〕65号)、《<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暂行)》(金开人才办〔2021〕1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金开人才领〔2018〕7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申租管理办法》(金开人才领〔202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金开英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培育、引进领军人才项目补助;

2.“金开英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

3.创业租金补贴;

4.引进国外智力补助;

5.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扶持;

6.大学生实习补贴;

7.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8.博士、硕士人才安家补助;

9.用人主体引才补助;

10.第三方引才补助;

11.来金交流高层次人才交通补助;

1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奖励;

13.人才用房入住人才租金优惠部分补助;

14.高技能人才津贴;

15.获评技能人才奖项、称号奖励;

16.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励;

17.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进修、培训补贴;

1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奖励;

1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

2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或派遣务工人员奖励;

2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劳务合作站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公共材料(每个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金开英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2022年度财务年报(无需审计);

3.申报承诺书。

(二)企业申报专项材料(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培育、引进领军人才项目补助:领军人才专家入选材料;创业类提供公司章程、关于研发设备和研发投入的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年度评审意见;创新类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关于计税年薪及研发项目的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年度评审意见;柔性引进的提供人才项目合作协议及研发项目的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年度评审意见。

2.“金开英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请人提供公司章程,人员、设备、场地到位情况和总投入、获奖证书或投资协议。

3.创业租金补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人才入选材料、获奖证书或投资协议;经营场地租赁协议、租金发票原件和支付凭证(在开发区内有多处经营场地的,须选定其中一处作为申报的经营场地)。

4.引进国外智力补助: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关于计税年薪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全职引进提供);备案表及往返交通费用票据(短期引进提供)。

5.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扶持:提供公司章程,人员、设备、场地到位情况和总投入;由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下发的项目文件。

6.大学生实习补贴:《大学生实习补贴核发表》、《大学生实习补贴明细表》,实习生身份证、学生证;《实习结束考核鉴定表》,实习人员补贴发放流水(银行盖章)。

7.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订单班学生花名册》;院校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业支付院校的培训费用发票和支付凭证。

8.博士、硕士人才安家补助: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9.用人主体引才补助:政府下发的引才活动通知(若涉密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无需提供);交通、住宿发票和支付凭证。

10.第三方引才补助:《第三方引进人才备案表》;海内外引才工作站合作协议(引才工作站提供);人才称号文件(若涉密,由主管部门审定);劳动合同。

11.来金交流高层次人才交通补助:人才部门下发的引才邀请函(可用活动通知代替);交通费用发票和支付凭证。

1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奖励:生活经费补助: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进站设站批复;企业、科研院所(大学)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开(结)题审核表。研发经费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开(结)题审核表;博士后科研项目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及审计的博士后科研项目研发经费。

13.人才用房入住人才租金优惠部分补助:提供入住人员情况汇总表和租房合同。

14.高技能人才津贴:有效身份证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

15.获评技能人才奖项、称号奖励:《开发区参加技能人才或技艺传承选拔备案表》获奖证书及赛事相关文件、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

16.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励:《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备案表》获奖证书及赛事相关文件、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

17.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进修、培训补贴:《参加职业技能进修培训备案表》相关培训或进修班文件、参加培训或进修后获得的证书、其他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

1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招聘会备案表》、《参加招聘会开发区企业名册》、招聘会汇报材料(文字+照片+3个2分钟视频)。

1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技能人才名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劳动合同。

2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或派遣务工人员奖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录新员工名册》、劳动合同。

2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劳务合作站奖励:《开发区劳务合作站补助申请表》、《劳务合作站输送员工名册》、与金华金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协议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请第1-12、14-20项补助的单位通过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平台https://zhfw.kfq.jinhua.gov.cn/indexPolicyAction.shtml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第13项补助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金华之心(李渔路1313号)5号楼A座2楼A03办公室。

3.申报第21项补助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金华金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第1-13项:组织人力社保局人才科,89150358、89150095;

项目第14-20项:组织人力社保局就业科,89155018;89150067;

项目第21项:金华金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82669186。

五、其他

1.各有关企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各项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扣回资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在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2.涉及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均由组织人力社保局委托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3.博士、硕士人才安家补助与生活补助不重复享受。

4.开发区对行业另有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5.在发改信用系统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是社会保险费欠费、欠薪的企业不得享受。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金开英才”创业创新奖励资助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人才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4.金华开发区人才用房入住人员汇总表

5.金华开发区劳务合作站补助申请表

6.劳务合作站输送员工名册

 

 

                                  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