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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开发区第四届“金开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组织人力社保局
2023-04-27
主动公开

朗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百工之乡八婺金匠”培育工程,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的热情,弘扬工匠精神,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设赋能加码,经研究,决定举办开发区第四届“金开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概况
竞赛主题:共富金开 技展宏图
竞赛时间:2023年5—7月
竞赛地点:由各承办单位通知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由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主办;社会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单位协办;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技师学院、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金华市婚姻家庭协会、金华市糕点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承办。
竞赛成立开发区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届竞赛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竞赛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生产制造、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交通运输、技能乡村五大板块,包括21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二)竞赛内容
各项目竞赛标准以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技师内容,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四、竞赛安排
(一)报名与组队
参赛选手为竞赛所涉及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开发区户籍(或居住证)的;
2.在开发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金华市属范围参保时长累计不低于6个月。
3.在开发区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市级及以上同等项目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各乡镇(街道)组织企业职工代表队一支(10人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单独组队;职业(工种)报名不足50人的由主办单位酌情取消相应项目比赛;参赛资格审查贯穿比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各代表队需填写《开发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或通过识别二维码报承办单位,电子表格可在开发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竞赛活动开赛10日前。
(二)竞赛技术文件
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开赛1周前在开发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三)赛前准备
竞赛场地、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参赛选手所用工量具自带,工量器具清单详见竞赛项目技术文件。
(四)赛前培训
各承办单位组织的赛前集中培训,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培训时间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奖励措施
(一)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设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50%,对一、二、三等奖选手按2000元、1800元、1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获得竞赛项目一等奖选手,授予“开发区技术标兵”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开发区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第一至三名的选手,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市级技能竞赛。
(三)理论和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的,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不高于参赛选手10%)选手可破格晋升为技师,优胜奖选手可晋升为高级工。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发放低等级职业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本次竞赛证书由开发区第四届“金开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授权金华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颁发。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落实组队参赛工作。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开发区第四届“金开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
2.开发区第四届“金开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局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