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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委员会关于市委提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汤溪镇
2023-06-08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8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汤溪镇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2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汤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汤溪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此次巡察共反馈问题47个,汤溪镇党委在两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42个,剩余5个正在持续整改中。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健全25项制度,追缴违规资金11.9万元,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5人,书面检查23人,诫勉处理2人。
一、关于“推动汤溪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金华市民营经济工作大会相关精神,以及《读懂浙江小“5+4”稳进提质体系》《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内容,认真分析我镇经济社会和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的优势、不足,提出建议意见,提升班子抓经济、抓发展的认识和业务素质。
(二)对标考察学习,赴秋滨街道考察零跑汽车、宏昌电器等企业和小微园区,学习企业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镇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并做好项目的后续对接。做细做实三服务工作,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开展低效整治,完成整治250.5亩。
(三)抢抓专项债窗口期,利用入选第二批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的契机,积极争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峙垅湖区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强与国资公司对接合作,合理推进片区开发等工作开展。
二、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论述,从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镇种粮大户培训,进行早稻生产技术和水稻病虫害防治技术(重点白叶枯病)等技术培训,积极引育新品种。预排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维护计划表,为农田基础设施提升打好基础。
(二)加快推进老集镇更新建设,以2022年创成省级美丽城镇样板镇为工作抓手,加快推进老集镇更新。目前,工程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对老集镇范围内的危旧老年大学,老林管站,老电影院,投资4340万进行拆改建。对城隍庙省级文物点实施保护性修缮,加强文化产业融入。
(三)强化规划引领,摸索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成立消薄公司,逐步推进物业等消薄项目建设,整合现有农产品品牌,注册具有汤溪地域特色的区域性品牌,并做好大力推广,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势,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关于“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提高镇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做好“回头看”反思总结工作,对类似占用耕地、违法建筑、信访工作等进行座谈交流,提高镇村干部履职尽责意识。镇三改一拆办组织工作人员和巡查队员学习《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和市、区两级有关拆除违章建筑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强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健全规章制度,修订了《汤溪镇行政村村干部考核办法》,完善了相关奖惩考核机制,与村主职干部报酬挂钩。制定《汤溪镇自然资源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开展了巡查员专题培训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完善《汤溪镇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形成交办、督办、通报、问责的信访案件处理闭环机制。建立健全《网格运行管理制度》《2022年汤溪镇网格员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用制度来约束和激励网格队伍建设。
(三)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系统分析研判汤溪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并对重点人员、重点事件情况再分析,重新调整“五包一”人员,按照“五张清单”的内容,对汤溪镇整个区域不稳定因素进行逐一排查上报化解。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邀请开发区领导接访,共接访了8次。每天安排镇班子成员到综治中心接访室坐班接访,接待来访群众22批次,35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化解8起。
四、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有距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安置房分配准备工作,将以前年度拆除户列入安置范围。
(二)梳理东夏等3个村周边公交线路设置情况,待相关共同富裕公交优化政策落地出台后,再根据具体文件出具路线优化方案。并继续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分步完善汤溪镇的交通路网、管网、公交线路网。
(三)积极谋划项目,通过与开发区农旅局的积极对接,2022年新申报上徐、节义、越溪白鹤、山坊、寺平等5个行政村提升农村饮用水,预计总投资750余万元。建立项目库机制,并主动与开发区农旅局沟通,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提升农村农民饮用水提升项目建设。
(四)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制定了《关于印发汤溪镇进一步规范汤溪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引导、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浙里办”等智能软件和APP,结合数字化改革进度,用活硬件设施,逐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政务服务模式。
(五)对辖区孤寡老人情况固定式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数据台账,定期进行回访更新,做好日常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生存状态及情况。同时结合政策,分三类进行闭环服务。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深入剖析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原因。在年底述职会上,班子成员口头或书面形式,分别汇报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落实情况。
(二)修订完善《汤溪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指示》《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 利用《汤溪大学堂》对2022年中央1号文件、市党代会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关于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分析会,并组织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开展调查核实。对内审问题和九峰牧场问题,查清事实情况,形成情况说明。开展内部审计和财经制度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全体镇干部的审计意识和对审计工作必要性、严肃性的认识,规范全体干部的工作行为。结合“非粮化”整治工作,优化粮食功能区设置。
(三)制定《汤溪镇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制度化开展镇各领域资料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宣传档案工作。
(四)联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并做好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
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终止租赁服务,同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日常督查检查,记好台账,做好常态化工作。
(二)组织学习《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加强业务学习知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同时落实例会制度,工作、思想两手硬两手抓。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对反馈的两个问题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情况说明。
(二)组织专项检查。多次组织办公室人员查看其他项目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同时加强零星采购管理,结合往年年度实际使用量和本年度日常工作和大项工作,制定2022年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三)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汤溪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工程项目管理。出台《汤溪镇零星采购管理办法》《汤溪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汤溪镇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规范采购行为。
(四)压实业主单位和业务线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所有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项目节点支付凭证,并由联村干部、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领导签字审批。
九、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调查核实。对土地出租问题、房产出租问题和保洁费问题进行核查,基本理清情况。
(二)修改完善《汤溪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汤溪镇财务管理制度》,并开展了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全体镇干部规范管理资产、有效经营资产的意识。
(三)组织全镇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强财经纪律意识,从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十、关于“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行调查核实,追缴清退违规资金。
(二)进一步修订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报账员报销细则(暂定),明确“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和分管领导的岗位责任。强化“三资”系统与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结合,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特邀上级主管农旅局相关业务指导人员对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对50个行政村的银行账和现金账进行清理核对,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十一、关于“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依托“汤溪大学堂”平台,邀请法律顾问来镇讲授专业法律知识,提高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素养。召开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会,学习关于廉政方面的理论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专题研究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列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并制定出台了《汤溪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保证今后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相关人事议题,落实纪委“三转”问题,回归主责主业。
(四)深入分析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形成调查报告。实施党员红橙绿“三类”分类管理,对部分重点党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高管理精准度和有效性。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规矩意识、法律意识。修订《汤溪镇行政村村干部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联村干部岗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考核分值和压实村书记和联村干部工作责任。
十二、关于“镇纪委执纪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并把处理结果形成警示材料。加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法治意识。
(二)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学习2022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观看法律、廉政以及与工作关联等方面的教育片。经常性开展作风纪律检查行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镇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镇、村干部通报机,通过制度加大镇、村干部教育管理力度,提升了镇、村干部的规矩意识。
(四)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考核机制。为切实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核办法。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队伍建设,提升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
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研究研究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对“三务”公开、主题党日等工作每月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完成机关和行政村党建阵地布置提升。
(三)在全体镇干部会议上对入党程序进行了培训。结合农村党员发展排查工作,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发展程序系统培训。
(四)撤销四个分中心党总支及其机关支部,对汤溪,仓里,厚大,寺平,黄堂,九峰6个村党组织设置,由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
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形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清单和整改报告。组织镇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干部选任政策文件。
(二)将2个内设综合性办事机构重新命名并向开发区组人局报备。系统梳理全镇“人编不一致”情况,针对区管干部占编自身无法解决实际情况,形成《关于恳请解决市委巡察发现“人编不一致”问题的报告》上报开发区组人局。
(三)及时收取全部镇干部证照(护照55本、港澳通行证11本、7本往来台湾通行证)。开展面上排查并建立清单,制订出台了《汤溪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完成了事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并逐个对接补充了档案缺失资料。
十五、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关于撤销四个分中心党总支及所属机关党支部的通知》文件,正式撤销四个分中心党总支及其机关支部,各分中心干部统一回到镇政府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
(二)对“三务”公开、主题党日等工作每月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强化考评运用,修订完善了《汤溪镇行政村村干部考核办法》,着重提高了党员干部管理、完成重点工作等方面分值。
十六、关于“督办件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开展清淤,对周边农户生活污水排放进行检查整改,均纳入污水管网,无生活污水流入现象。
(二)举一反三,强化村级巡查。对各村的池塘水质情况进行了调查排摸,计划以后每季度将开展村庄范围的池塘水质情况调查,对调查发现问题的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村庄范围内池塘巡查,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垃圾。
(三)加强督导,纳入村主职干部考核。制定了《汤溪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把村庄河道、池塘、渠道纳入到各村主职干部“五水共治”工作考核中。
下一步,汤溪镇党委将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镇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665708/89009117 ;邮政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1075(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汤溪镇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